民事婚姻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民事婚姻[1][2](英語:civil marriage)是一種由政府作出、記錄且承認和具法律效力的婚姻。[3] 此條目可參照外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18年2月20日)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8年2月20日) 民事婚姻可以是由宗教組織(如教堂或猶太會堂)作出和承認,亦須受政府承認,具法或完全世俗(即不涉及宗教),但不論世俗、非宗教性和宗教性的結婚均須得到政府的承認。
民事婚姻[1][2](英語:civil marriage)是一種由政府作出、記錄且承認和具法律效力的婚姻。[3] 此條目可參照外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18年2月20日)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8年2月20日) 民事婚姻可以是由宗教組織(如教堂或猶太會堂)作出和承認,亦須受政府承認,具法或完全世俗(即不涉及宗教),但不論世俗、非宗教性和宗教性的結婚均須得到政府的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