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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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
明朝
至正二十四年、龍鳳十年(甲辰年,1364年)二月,改為武昌府,治所在江夏縣(即今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
終明一朝,領一州(興國州,下領大冶縣、通山縣),九縣:江夏縣、武昌縣、嘉魚縣、蒲圻縣、咸寧縣、崇陽縣、通城縣、大冶縣、通山縣。轄境相當今湖北省洪湖縣以東的長江以南,鄂城區、咸寧市、通城縣以西,包括黃石市、陽新縣、通山縣、大冶市。
明朝時,武昌府是湖廣承宣布政使司的治所。
清朝
清朝時,武昌府下轄轄江夏縣、武昌縣、嘉魚縣、蒲圻縣、咸寧縣、崇陽縣、通城縣、大冶縣、通山縣、興國州(今陽新)。
1912年,武昌府被廢除。
參考資料
- 《明史·志第二十·地理五》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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