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堅壯(1947年),澎湖縣馬公市人,台灣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1985年至1989年擔任澎湖縣第10屆澎湖縣縣長(民選)。

Quick Facts 歐堅壯, 澎湖縣第6任縣長 ...
歐堅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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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縣第6任縣長
任期
1985年12月20日—1989年12月20日
前任謝有溫
繼任王乾同
個人資料
出生1947年(76—77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澎湖縣馬公鎮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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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

1947年生於澎湖馬公的農漁之家,其父在國府接收台灣後任海軍士兵。歐堅壯幼年家境清貧,但其後五名兄弟姊妹皆能學成畢業。歐氏畢業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並在畢業後曾在望安國中任三年教師,其後前往國立臺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進修,並在中央研究院擔任研究助理。[1]碩士畢業後,他在中國文化大學三民主義研究班進修,並獲得博士學位。其後,他返鄉在澎湖縣政府任職計劃室主任。[1]

1985年,歐堅壯當選為澎湖縣縣長。[1]1989年,歐堅壯在國民黨初選時,傳出國民黨將時任馬公市長王乾同訂為下任縣長規劃人選,他表示將在黨部初選中參選到底。[2]同年8月,雖然歐堅壯在初選中勝出,但他最終坦然接受黨部的傾向,放棄連任縣長一職。[3]

卸任縣長後,他出任省屬中興紙業公司總經理一職。[4]但在其在任期間,中興紙業持續出現管理不善情況,包括虧損逾億元及曾因廢水處理不當而被勒令停工。1992年,中興紙業工會要求撤換歐堅壯。[5]同年10月,歐堅壯辭任中興紙業總經理。[6]

1993年7月,歐堅壯接任臺灣省政府旅遊局副局長職務,[7]1996年,歐堅壯以報准方式,在澎湖參選國民大會代表[8]但歐氏在選舉中因黨部全力拉抬提名人呂文義,以及配票不均而落選。[9]

1997年5月,歐堅壯轉任新成立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處長,[10]並於1999年5月轉任臺北市觀光局企畫組長。[11]2001年至2003年間,他任職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處長。[12]其後,歐堅壯曾任交通部觀光局專門委員。[13]

2007年,歐堅壯在花蓮鯉魚潭飯店開發弊案中被起訴,檢方指出他涉嫌受賄,向開發案業者王桂霜索賄四十萬元,裝潢在台北的私宅。[14]然則,他在翌年獲判無罪。[1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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