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恭(1582年—?),字汝篤,號純庵[1]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生。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福建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大理寺觀政,初授浙江浦江縣知縣,三十三年調歸安縣,考選,升授四川道御史,三十九年京察因被懷疑捏造妖書,浙江巡按御史鄭繼芳稱炳恭與徐縉芳徐良彥李邦華周起元為東林五鬼。四十三年丁憂,四十五年京察免官。天啟二年(1622年)為左都御史鄒元標與應天府尹鄭璧及台省章允儒樊尚燝等疏薦,[2]起行人司副,[3]本年升光祿寺丞,四年被削籍為民。[4]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