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署強姦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旺角警署強姦案發生於2008年11月,香港警察西九龍總區旺角區刑事調查隊探員梁禮仲被查揭挪用了報案系統電腦記錄,於同年在旺角警署內非禮4名女子,其中一名女子更被帶到認人行列室內強姦,期後疑犯被控以多項的罪名,被判監12年,後被加監1年。事件在香港社會產生極大迴響,使警隊的名聲嚴重受挫。 旺角警署
旺角警署強姦案發生於2008年11月,香港警察西九龍總區旺角區刑事調查隊探員梁禮仲被查揭挪用了報案系統電腦記錄,於同年在旺角警署內非禮4名女子,其中一名女子更被帶到認人行列室內強姦,期後疑犯被控以多項的罪名,被判監12年,後被加監1年。事件在香港社會產生極大迴響,使警隊的名聲嚴重受挫。 旺角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