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
一群人的信念和价值观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意識形態(英語:ideology,意為「理念或想像的學說」;也譯作觀念形態、思想體系[1];周德偉譯作意理[2][3];中文早期曾經譯作意德沃羅基,屬音譯;林毓生主張音譯意譯合一,譯為意締牢結[4])有兩種具有本質性區別的涵義[5]:若將意識形態視其為一種無價值偏見的概念,意識形態可視為是想像、期望、價值及假設的總和[6];若考慮政治的層面,則意識形態是「所有政治運動、利益集團、黨派乃至計畫草案各自固有的願景」的總和。可參見政治意識形態列表。卡爾·馬克思所理解的意識形態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力關係,是統治階級爲了欺騙和使權力關係具有合法性的產物,目的是為了讓大家扭曲對於現實的認識[7],馬克思也稱其為上層建築。通常是某些社會的道德價值觀形塑了意識形態的基礎。現代社會的政治意識形態撕裂主要體現在左派與右派。意識形態一詞最早由安托萬·德斯蒂·德·特拉西於1796年提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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