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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奇楠命案是2010年5月28日16點18分發生於臺灣臺中市「日月生物科技公司」的一樁犯罪案。被害人翁奇楠是一名有綁架、強盜殺人等前科的地方角頭,假釋金盆洗手後被槍擊身亡[1][2]。案件導致台中當地治安與警紀問題受到了各界關注,市長申請中央警力進駐,警政署批准派遣維安特勤隊進駐臺中市整頓治安[3] [4]。
在案發前,地方角頭楊定融與翁奇楠義子「飛針」曾有結怨,加上與翁奇楠的賭債糾紛,因此有人認為是楊定融及其他台中地方角頭集資買兇槍擊翁奇楠。另外,亦盛傳外省掛幫派意圖擴張在台中市的勢力地盤,因而發生糾紛[5]。先前當事人已遭遇兩起槍擊案:一是2009年1月,在酒店外遭槍擊,逃過一劫;之後在2009年12月某茶行,歹徒持M16步槍,從車上朝大門掃射十餘槍,無人受傷。台中市警局於2010年8月26日由時任內政部長江宜樺、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台中市警察局長王卓鈞召開破案記者會,宣告破案。[6]
廖國豪(1992年6月18日-),台語暱稱古錐仔(小可愛),行兇時未滿18歲。2007年6月,結束學生生活,曾涉及其他槍擊案致人重傷。
據稱案發當時,廖國豪持制式手槍三進三出。案發後疑似在幕後指使者協助下潛逃[7],成為最年少的槍擊犯。案發後相關報導表示兇嫌未成年,其它媒體陸續跟進,但警方為防止相似事件發生,所以未透漏兇嫌未成年。
由於犯案當時未滿18歲,因此由少年法庭審理。
廖國豪投案後,提起他學生時期時經常翹課,因此被老師放棄,且希望家屬需要多關心自己家小孩,且列為關懷對象。
廖國豪一審被合併重判有期徒刑25年。由於犯案當時未滿18歲,不能判處死刑或是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廖國豪沒有悔意,因此刑度加重,判處有期徒刑最高上限30年、此為少年犯最高刑度,併科罰金120萬元。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合併判處廖國豪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120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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