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1]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彩田路6003號。前身為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法院廣東省寶安縣人民法院

Quick Facts 加掛牌子, 主要領導 ...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深圳破產法庭
深圳知識產權法庭
主要領導
黨組書記、院長趙菊花 一級高級法官
常務副院長鄺肖華 二級高級法官
副院長
2
黃志堅 二級高級法官
江茂賢 二級高級法官
機關黨委書記謝軍(二級巡視員兼)
政治部主任張謙
紀檢監察組長郭興傑
機構概況
上訴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業務上級機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組織上級機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中級人民法院
行政級別正地廳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深圳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深圳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彩田路6003號
郵政編碼518036
電話號碼+86 (0)755 83535000
刑事審判區
實際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深雲路10號
郵政編碼518008
對外官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機構沿革
?-1979年3月廣東省寶安縣人民法院
1979年3月-
1981年12月31日
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法院
1982年1月1日
至今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影像資料
辦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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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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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審判區,位於南山區深雲村西側

1979年之前,原廣東省寶安縣設有基層人民法院——廣東省寶安縣人民法院。1979年3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把寶安縣改為深圳市的國發〔1979〕63號文件,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撤銷廣東省寶安縣人民法院,設立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法院,仍為基層人民法院[2]

深圳市1981年7月升格為副省級市。1982年1月1日,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法院被撤銷,設立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

機構設置

1982年1月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時,內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執行庭、研究室、辦公室、人事處[2]

司法行政部門

  • 監察督查室
  • 政治部(副局級)
    • 幹部處
    • 組織教育處
  • 辦公室
  • 公共關係處
  • 科技信息處
  • 書記員處

審判業務部門

  • 執行局(副局級)
    • 執行裁決處
    • 執行監督處
    • 執行實施處
  • 研究室
  • 審判管理辦公室
  • 立案一庭
  • 立案二庭
  • 審判監督庭
  • 刑事審判第一庭
  • 刑事審判第二庭
  • 民事審判庭
  • 商事審判庭
  • 知識產權審判庭
  • 涉外商事審判庭
  • 房地產審判庭
  • 勞動爭議審判庭
  • 公司清算與破產審判庭
  • 行政審判庭

歷任領導

知名案例

對應基層人民法院

  •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 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法院
  •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
  •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
  • 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法院
  • 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
  • 深圳深汕特別合作區人民法院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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