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 (法人)
在英聯邦各地的法律概念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官方(英語:the Crown;有時譯作國王、王冠、皇室)泛指英聯邦王國或是其下級行政區劃(如州、省及皇家屬地)政治實體的各種面貌。法律上定義不明確,不同用法有不同意思。可以指君主個人身份、國事上的身份,也可以指法律制度、政府職能及公務員體制。在從英國獨立並繼承普通法制度的共和國,如美國及愛爾蘭,相應的概念被改稱作「人民」或「國家」;主權移交前香港法律一般把the Crown譯作官方(參見官地)。官方是同時代表行政、立法與司法的單一法團(英語:Corporation sole)。最初在英格蘭王國發展出官方的概念,是為了把君主具公共性質的財產與君主的私人財產分開。這概念經由英國殖民統治,現在植根於英國、大英國協王國14個獨立國家與3個皇家屬地的法律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