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同性婚姻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03年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訴法院同意一個下級法庭的判決後,安大略省同性婚姻即成為合法。該下級法庭認為將婚姻狹義地定義為僅為異性的結合違反了《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08年1月13日)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詳見法律聲明。
2003年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訴法院同意一個下級法庭的判決後,安大略省同性婚姻即成為合法。該下級法庭認為將婚姻狹義地定義為僅為異性的結合違反了《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08年1月13日)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詳見法律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