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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民軍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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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民軍空軍(德語:Luftstreitkräfte der Nationalen Volksarmee ; LSK)是民主德國的空軍。與人民軍陸軍、人民海軍和民主德國邊防軍共同組成國家人民軍(NVA)。
Quick Facts 國家人民軍空軍, 存在時期 ...
國家人民軍空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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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ftstreitkräfte der Nationalen Volksarmee | |
![]() 國家人民軍空軍國籍標誌 | |
存在時期 | 1956年3月1日——1990年10月2日 |
國家或地區 | ![]() |
種類 | 空軍 |
功能 | 空中打擊 |
規模 | 44,000人, 800架軍機 (1989) |
飛機 | |
戰鬥機 | MiG-21, MiG-23, MiG-29 |
直昇機 | Mi-2, Mi-8, Mi-14 |
攻擊直昇機 | Mi-24 |
運輸機 | Il-62, An-2, An-26, Tu-134, Tu-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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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1月下旬,空中部隊改組,將部隊由內政部直接劃歸德國人民警察副部長兼局長指揮。航空團重組為航空俱樂部 1(科特布斯)、2(德魯維茨)和 3(包岑),並又分為兩個部分。從 1954 年開始,捷克斯洛伐克生產的茲林Z-126和M-1D配備航空俱樂部使用。 [1]
1956 年 3 月 1 日,東德加入華沙條約聯盟後,空軍正式成立,隸屬於國家人民軍。最初,總部位於科特布斯的空軍 (LSK) 與是分開的(防空部隊,總部位於施特勞斯貝格)。人民軍空軍的目的是建立三個戰鬥機師、一個攻擊機師和一個防空師。然而,最終只創建了第一和第三航空師以及第一高射炮師。 1957 年 6 月 1 日,施特勞斯貝格的兩個行政部門合併,新總部更名為。
Luftstreitkräfte這個名稱最初適用於 1910 年至 1918 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期間德意志帝國的空軍。然而,西德空軍採用的的名稱是納粹時代空軍從 1935 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所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