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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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清(1144年—1150年)是西遼感天后蕭塔不煙代理國政時用的一個年號,待其子即位掌政,即改元紹興,共計7年。[1]
元代史籍《遼史》並未記載何年改元咸清。[2]錢大昕考訂認為丙辰年(1136年,錢謂此年是康國十年)十一月改元咸清,至壬戌年(1142年)十一月止,計7年。[3]汪遠孫考訂認為甲子年(1144年)改元咸清,至庚午年(1150年)止,計7年。[4]近代學者如紀安宗以1144年為改元咸清之年。[5]
清代時有「感天元寶」的記載,有人認為是在感天后稱制時所鑄,[6]另一說是越南李朝「天感元寶」之誤,在吉爾吉斯斯坦考古發掘出的西遼錢均為年號錢而非尊號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