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天啟元年(1621年),史纘烈中式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2],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進士[3],授福建建安知縣,以木符計算役事,令當地安寧;四年福建鄉試同考,丁憂歸。崇禎元年(1628年)起任浙江山陰知縣,出資安葬海難死者,又建築塘壩,教民漁業。崇禎三年浙江鄉試同考,四年拾遺去職,改任南京國子監學正。
崇禎五年,升任南京戶部廣東司主事,歷任浙江司員外郎、郎中,八年(1635年)外遷湖廣黃州府知府,私下拿出五百金和紳士合資置火器和武器,在三台河築墩臺,以防備流寇入侵取道渡江;崇禎十一年(1638年)改任柳州知府。升雲南曲靖副使。[1][4]。
曾祖史鍾華,贈光祿卿。祖史洪逵,贈光祿卿。父史弼,官南京光祿寺卿。有子史直。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