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達及托巴哥君主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千里達及托巴哥君主曾是千里達及托巴哥國家元首的頭銜,為立憲君主,職責僅為依千里達及托巴哥總理建議任命總督,其餘作為虛位元首的職務由千里達及托巴哥總督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