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文物保護單位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北京市石景山區文物保護單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北京市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北京市石景山區文化委員會提出,經石景山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公布的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北京市石景山區文物保護單位自1983年8月27日公布第1批名單以來,已公布4批。[1][2] 第一批:1983年8月27日公布。 第一批補:1984年3月9日公布,共1項。 第二批:1986年10月9日公布。 第三批:1996年9月23日公布。 第四批:2001年10月29日公布。 第五批:2006年3月29日公布,共3項。 第六批:2009年9月25日公布,共2項。 第七批:2016年3月28日公布,共3項。[3][4]
北京市石景山區文物保護單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北京市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北京市石景山區文化委員會提出,經石景山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公布的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北京市石景山區文物保護單位自1983年8月27日公布第1批名單以來,已公布4批。[1][2] 第一批:1983年8月27日公布。 第一批補:1984年3月9日公布,共1項。 第二批:1986年10月9日公布。 第三批:1996年9月23日公布。 第四批:2001年10月29日公布。 第五批:2006年3月29日公布,共3項。 第六批:2009年9月25日公布,共2項。 第七批:2016年3月28日公布,共3項。[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