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
可用于攻击的工具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武器又稱兵器,是在暴力衝突中用來增加攻擊效果的工具。大量使用武器的暴力衝突也通常被稱為武裝衝突。武器一般會用來防衛被傷害或攻擊其他人或設施,當被有效利用時一般會遵循「期望效果最大化、附帶傷害最小化」的原則,也因此被用來自衛、威懾和防禦。武器一般是在像狩獵、犯罪、執法、自衛及戰爭下使用,其目的是為了增加上述活動的效率及效能。
主要用於有正規組織的軍事衝突的武器又稱兵器和軍火,但定義範圍略有不同:兵器主要指基層軍事人員所使用的武器,是出於自衛用非核常規手段殺傷敵方有生力量、破壞作戰設施、保護己方人員及設施的器械,是進行正當防衛、常規戰爭、應付突發事件、保家衛國的武器,也有些定義會將無火藥的冷兵器視為兵器,例如中國的十八般兵器;而軍火是泛指現代戰爭中批量使用的各類硬件裝備,其中包括制式兵器、彈藥、軍用載具以及戰略武器。
任何可造成傷害的事物(甚至可造成心理傷害的)都可稱為武器。只要具有可傷害性、用於攻擊,武器可以是一杯熱水,也可是一枚氫彈。日常可見的石頭、磚塊甚至一根掃帚或一支鉛筆,都可以作為武器,但許多武器是特別為攻擊的目的而設計,從簡單的棍棒、劍及槍到複雜的洲際彈道飛彈、生物武器及網絡武器(英語:cyberweapon)等。許多先進的武器也有對應的導航系統及通訊系統,後來也衍生出偵測武器用的偵查系統,如雷達。
武器一辭並非全然為軍事領域所用,也可以用於日常生活中,作為競爭工具的代名詞。比如說法庭上之攻防依據、商業競爭之手段,人與人間之較量標的等等。
完整的武器學說列表參看軍事技術與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