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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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綠卡,是指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後美國政府發放給1989年6月4日到1990年4月11日之間在美國停留過的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綠卡。美國國會為此特別通過了《1992年中國學生保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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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中國學生保護法案》的通過,還使得1990年美國總統喬治·H·W·布什簽署的第12711號總統令中規定的「暫時禁止將中國國民驅逐出境」成為永久性條款。
上述法案規定,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永久居留權名額如超出當年規定限額,將從次年的移民名額空間中減去相應數量。制定該法案的目標是為了使中國學生在六四事件之後免遭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