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簡稱特考、特種考試。法源依據是《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2項。為中華民國政府因應特殊性質機關需要及照顧身心障礙者、臺灣原住民族就業權益而比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等一系列政府徵才由考試院所辦理國家考試。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公務人員考試法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到考證明章2012年12月版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簡稱特考、特種考試。法源依據是《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2項。為中華民國政府因應特殊性質機關需要及照顧身心障礙者、臺灣原住民族就業權益而比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等一系列政府徵才由考試院所辦理國家考試。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公務人員考試法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到考證明章2012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