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條目介紹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國家立法機關、權力機關。關於蘇聯1988年憲法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請見「蘇聯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古巴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請見「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關於民主柬埔寨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請見「柬埔寨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立法機關。
Quick Facts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種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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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種類 | |
種類 | |
架構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非常設)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常設) |
領導 | |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181人) 自2024年3月4日 | |
趙樂際(中國共產黨) 自2023年3月10日 | |
會議秘書長 | 李鴻忠(中國共產黨) 自2023年3月4日 |
執政黨黨組書記 | |
結構 | |
議員 | 2977名全國人大代表 175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 |
全國人大政黨 | 自2024年6月28日起: 執政黨(2000+):
1 香港和澳門的政黨非全國性黨派,未列入代表黨籍中。 空缺(28) |
全國人大常委會 政黨 | 自2024年6月28日起: 執政黨(117)
空缺(3) |
全國人大委員會 | 民族委員會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財政經濟委員會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外事委員會 華僑委員會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社會建設委員會 |
全國人大常委會 委員會 | 法制工作委員會 預算工作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代表工作委員會 |
任期 | 5年 |
選舉 | |
全國人大投票制度 | 全票制 |
全國人大常委會 投票制度 | 全票制 |
全國人大上屆選舉 | 2022年12月 - 2023年2月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 |
全國人大常委會 上屆選舉 | 2018年3月11日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
全國人大下屆選舉 | 2027年末 - 2028年初 第十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 |
全國人大常委會 下屆選舉 | 2028年3月 第十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
重劃選區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會議地點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大會堂 | |
網址 | |
http://www.npc.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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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全國人大主席團常務主席, 機構類型 ...
第十四屆 (2023年3月—2028年3月) | |||||||||||||||||||||||||||||||||||||||||||||
全國人大主席團常務主席 | 趙樂際、李干傑、李鴻忠、王東明、肖捷、鄭建邦、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何維、武維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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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況 | |||||||||||||||||||||||||||||||||||||||||||||
機構類型 |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 ||||||||||||||||||||||||||||||||||||||||||||
常設機構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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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沿革 | |||||||||||||||||||||||||||||||||||||||||||||
被接替者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 | ||||||||||||||||||||||||||||||||||||||||||||
成立時間 | 1954年9月27日 | ||||||||||||||||||||||||||||||||||||||||||||
影像資料 | |||||||||||||||||||||||||||||||||||||||||||||
對應機構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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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議行合一制度,人民代表大會的法律地位高於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全國人大行使職權: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立法權;任免權;重大事項決定權;監督權。全國人大會議閉會時,則由其產生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為常設立法機關,代為行使其大部分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與國家主席聯合行使國家元首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等法律的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中國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間接選舉產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則由全國人大會議選舉產生,任期均為五年。第一屆全國人大於1954年召開,現任的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於2023年3月就職。目前,全國人大的全體會議一般在每年3月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