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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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色情旅遊(英語:Child Sex Tourism)是為了參與兒童性交易而進行的一種性旅遊,這在商業上促進了兒童性虐待的發生。[1]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裡對兒童的定義為「所有未滿18周歲的人」。[2] 根據美國國務院的說法,兒童色情旅遊會對被剝削的兒童造成身體和精神上的不良後果,這其中可能包括性傳染病(甚至是艾滋病)、「吸毒成癮、懷孕、營養不良、社交障礙,乃至死亡」。[1] 兒童色情旅遊是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全球性旅遊的一部分,也是兒童性剝削乃至更受到更廣泛關注的社會議題——兒童商業性交易的一種形式。兒童色情旅遊使得全球每年產生200萬名兒童受害者。[1][3][4][5] 在兒童色情旅遊中出賣身體的兒童大多是因為被誘騙或拐賣而淪為性奴隸的。[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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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商業或性目的的兒童用戶可以根據動機進行分類。雖然戀童者普遍與兒童色情旅遊有關,但是兒童色情旅遊的大部分用戶卻不是他們。兒童色情旅遊中有兩類罪犯:第一類是特別喜歡兒童的優先施虐者,他們或因為尋求與兒童建立聯繫,或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感染性病的幾率較低;第二類是偶犯(英語:Situational offender),他們並不是積極尋找兒童的施虐者,但他們的實際行為卻是機會主義的。對於這些偶犯而言,他們並不會事先檢查性工作者的年齡。[9]
旅行中的兒童性犯罪者可以利用互聯網規劃他們的旅行計劃,尋找並交易有關兒童色情旅遊機會的信息,以及可能保護兒童最薄弱的地區(這通常都是低收入地區)。[5] 少數國家頒布了法律,允許起訴因在境外有兒童性虐待行為的本國公民。然後,防止兒童色情旅遊的法律可能會阻嚇那些因為衝動而採取行動的偶犯,但是卻沒有那麼容易阻止另外那些專門為性剝削兒童而旅遊的戀童者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