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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企業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任志強(1951年3月8日—),山東省掖縣(今天山東省萊州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家。歷任北京市華遠地產董事長、華遠集團黨委副書記兼董事長、北京市商業銀行(北京銀行前身)監事、新華保險董事、北京市政協委員。持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學位。父親任泉生曾任商業部副部長。
任志強以敢言聞名,多次以犀利語言評論中國房地產走勢和政策,公開批評中國共產黨和黨總書記習近平,有「任大炮」之稱。
2020年3月初在中文社群媒體流傳據稱由任執筆、尖銳批評官方應對2019冠狀病毒疫情不力。2020年4月,任志強被中共北京市紀律委員會調查和檢察機關審查,加上他在2013年退休以前涉嫌違法,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2]。
任志強於1951年3月8日出生於一個高幹家庭。任志強兩三歲的時候,隨父母落戶北京市。
1969年1月,文化大革命期間他被下放至陝西省延安縣馮莊公社。
1969至1981年,經其父戰友介紹,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第38集團軍一一三師三三七團服役[3],先後任排長、連長、參謀,其間榮獲了1次二等功和6次三等功[4]。197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至1984年任北京怡達公司副總經理。1984至1988年任北京市華遠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建設部經理。
1985年,任志強被舉報,並以「貪污罪」罪名被關進看守所,被關了14個月。當時任志強給自己和員工發了一大筆獎金,雖有上級批准,但在領取獎金的單據上只有簽名,沒有數額。由於此事存在較大爭議,因此任志強拒絕認罪。1986年,法院改判任志強無罪釋放[5]。
1988至1991年,任志強任北京市華遠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兼華遠城市建設開發公司經理。
1991至1993年,任志強任北京市華遠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總經理。
1993年8月,任志強任北京市華遠集團總裁,華遠集團公司總經理。其間,1993年3月至2000年4月兼北京市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00年5月至2001年9月兼任北京市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兼任北京市華遠新時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002年12月兼任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任志強曾當選為北京市西城區人大代表,後來擔任北京市政協委員。他還分別在多個社團組織、大學等機構任顧問、理事、兼職教授、副主席等職務,在華遠集團持有股權的合資公司或下屬公司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職。由於已到退休年齡,2011年4月20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同意任志強辭去華遠集團董事及董事長職務[6]。
2013年9月22日,任志強在北京發布自傳體回憶錄《野心優雅》,記錄了自己60年的極富傳奇性的人生。
2009年起,司馬南曾向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等領導人舉報在民源大廈項目用地項目(現建成光華路SOHO2)上,任志強向潘石屹輸送巨大利益,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但沒有收到明確的反饋信息。2013年,任志強公開否認了此事,並辱罵司馬南「不如豬,是個『不看書,不看報』的專職造假者,謠言製造者」[8]。
2013年,多家媒體報道[9][10][11]:網友爆料有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姓名是任志強,出生日期、性別、城市均一樣,號碼僅有一位不一樣:一個前六位為「110101」(代表北京市東城區),一個為「110102」(代表北京市西城區)。任志強對媒體表示:110101的身份證不屬於他,「其他十八位數的身份證也許是同名同姓,但不是我。謠言並不能改變事實。」大量媒體還報道:網友稱,這個被任志強否認屬於自己的身份證在北京擁有「90套房」[12][13][14]。
2020年2月,網絡流傳一篇據傳任志強所寫的文章[15],批評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對言論自由的嚴格管制加劇了冠狀病毒的疫情。指責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是一位渴望權力的『小丑』」,「那裡站着的不是一位皇帝在展示自己的『新衣』,而是一位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 文章還稱習近平「絲毫也不掩飾自己要堅決當皇帝的野心,和誰不讓我當皇帝,就讓你滅亡的決心!」。同年3月,任志強失聯[16]。據香港南華早報的獨立調查,這篇文章確係任志強所寫。南華早報記者試圖撥打任志強電話,但顯示關機。據任志強的朋友透露,2016年以來任志強一直處於當局的嚴密監視之下,且自那時起任志強就不能發佈微博[17],但還能經常和朋友們見面。[18] 美國之音引述消息人士的話說,任志強在3月12日被中共北京市紀委帶走,其長子、秘書亦被紀委控制[19][20][21]。路透社記者就此事詢問北京市警方和國務院新聞辦,但均未得到立即回覆。[22][23]「任志強」的名字成為網絡敏感詞。[24][25]
2020年4月7日,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委員會發布消息,稱北京市華遠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任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北京市西城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6][27]
2020年7月23日,北京市西城區紀委監察委發布通告,稱任志強因嚴重違反共產黨五項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宣布開除任志強黨籍處分,同時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28]。
經查,任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文章,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歪曲黨史、軍史,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持有、使用公款購買的高爾夫球卡;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違規使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長期無償使用社會商人提供的辦公場所及住房,通過關聯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有資產造成重大損失;家風敗壞,家教不嚴,夥同子女大肆斂財。
任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西城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任志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任志強的案件於2020年9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訊[29]。當天法院在大門周圍部署大批警力,阻止記者拍攝現場[30]。消息人士指,現場的旁聽者除任的幾位家屬外,均為官方安排的人士,未有外界人士旁聽。任志強當日精神狀態「還算可以」,他未聘請律師,自行就檢察官提出的指控及法官詢問進行自我辯護,面對絕大部分指控均拒絕認罪並給予反駁,也有小部分問題以「記不清楚」回答,詢問內容涉及任在華遠期間的賬務矛盾、資金流向及為家屬牟利等。首次庭審從上午9點30分開始到下午3點結束,法庭宣布擇日再審[31]。
2020年9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任志強案公開宣判。法院認為任志強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指其於2003年至2017年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4,974萬餘元;收受賄賂125萬餘元;挪用公款6,120萬元;濫用職權致使國有控股企業遭受特別重大損失1.167億餘元,其中國有股東華遠集團財產損失5,378萬餘元,任志強個人獲利1,941萬餘元。鑑於任志強自願如實供述全部罪行,承認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自願接受法院判決,加上違法所得已全部追繳,法院一審判處任志強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20萬元。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32]。《北京日報》披露了案件的情節,指任志強擔任董事長10年來「一人獨大」,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收受賄賂、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使企業「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案金額超過2.2億元。其中,任志強曾利用職務的便利安排財務總監焦某與他的余姓兒子簽訂虛假合同,支付「財務顧問費」及「鋼筋款」,但余實際上未提供中介服務或鋼筋。另外,任志強還接受下游承包商代墊、位於北京太陽宮地區的房屋裝修款,使得該承包商得以繼續承包華遠的採購設備。而任志強退休後,一直繼續領取在職期間的超額薪酬[33][34]。
判決結果公布後,網友紛紛在社交媒體提出質疑,認為任志強案是典型的「冤案」,大量聲援文章遭網管部門刪除[35]。前《中國青年報》新聞欄目《冰點》主編李大同接受台灣中央通訊社採訪時提出,任志強的收入早在1995年的年收入便高達750萬元人民幣,已經屬於高收入人群,單單算上利息都花不完,然而他在家中設宴待客,一般也就是一碗炸醬麵。另外,任志強2011年退任華遠地產董事長時,四次財產審計都沒有問題,質疑貪污幾千萬的問題是否存在[35]。他認為,任志強的四大經濟罪名為當局「栽贓」,他是為了保護在他3月被留置時一併被捕的大兒子才認罪,而庭審的真實情況至今也無法被大眾了解[36]。香港時評員劉銳紹認為該判決未有「剝奪政治權利」作懲罰,估計屬淡化案件的政治味道,避免引起「紅二代」反彈[37]。而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評論更指,對任的這個「依法審判」就是政治對抗的結果[38]。
中國中央電視台2011年12月報道任志強接受退休審計,文章題為《任志強:審計證明我沒問題 可以放心卸任》,引用任志強在微博上公開《審計決定書》和《審計報告》的消息,指他自稱「除個別財務上的帳務處理之外,沒有任何個人貪污腐敗的問題」,「可以放心卸任,不再承擔直接委託管理國有資產的法律責任」。另外,華遠集團旗下的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於2015年4月公布監事會決議公告,指公司審議並一致通過了任志強及原總經理孫秋艷女士離任審計報告。同年10月,任志強發表微博指自己不是公務員,其年薪「不但多次經各種媒體報導,也被中紀委書記尉建行和總理朱鎔基批示派專案組調查過」,是「中國最高級別的特殊待遇」[39]。對此,前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曉原律師指出,九年前的審計結果沒有發現貪污問題,現在才出貪污、挪用公款,如果以法院認定的結果為準,就證明當年的審計人員有瀆職行為。人權律師莫少平也提出了質疑,表示任志強所接受的離任審計是國有企業領導的硬性規定,如果任志強存在貪污的問題,一般在離任審計的時候就應該發現,而不是到了離任之後才發覺[39]。除此之外,莫少平發現庭審的過程也存在疑點,指由於任志強沒有聘請辯護律師,無法了解控方的證據,有可能甚至到了開庭時才了解到公訴人出示的證據,而且其中的證人證據控方可能不會完全宣讀。在他看來,任志強所發表的言論可以構成黨紀政紀的層面的處罰,但以此追究刑事責任未免過於牽強,因為他的言行屬於觀點表達自由的範疇,「即便作為共產黨員,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這也是黨章上規定的」[39]。
2022年8月,任志強在獄中的照片首度曝光。畫面中,任志強身穿囚衣,頭戴防塵帽,和其他獄友一同做着木工,拿着砂紙低頭研磨着木具,表情有些凝重。[40]
2024年10月,任志強女兒任心意在微信朋友圈發表致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的公開信,稱身在獄中的任志強前列腺病情惡化,又患上哮喘,但不被允許手術治療,懇求習近平基於人道主義原則允許任志強可以保外就醫,出國治療,在家人的陪伴下度過餘生,同時承諾任志強出國治療後絕不會公開發表任何言論或內容。[41]
任志強1951年出生,父母是高幹,家境富裕,在三年困難時期也未挨餓[42]。任志強的父親曾任商業部副部長,他在其自傳中提到:「老幹部、大幹部我見過很多,從小被領導抱着……」[43][44][45]。1971年,九一三事件之後,曾藉助父親身份進入內部書店閱讀蘇聯作家的反思作品[42]。1981年,退伍後被組織安排進入公檢法系統工作,但本人拒絕[42]。改革開放後,任志強得以第一批經商也是由於從家庭得知的消息[42]。
北京市西城區紀委區監委於2020年7月23日做出對任志強開除黨籍的決定時,說他「家風敗壞,家教不嚴,夥同子女大肆斂財」[28]。
任志強以經常對樓市發表激進的言論而著稱,例如「房地產就應該具有暴利」,「房子像鑽戒,低收入者不該擁有」,「中國的房子太便宜了,年輕人就應該買不起房」[52],「北京不必抑制房價,連農民工都買得起」,2016年1月底又發表觀點稱「炸掉樓市過剩庫存」[53],而引起媒體關注和廣泛爭論[54],因而有了「任大炮」的稱號[55],更有外媒將其評價為「中國的唐納·川普」[56]。
2010年4月,中國政府發布「國十條」干預樓市後,4月21日,任志強發表「萬言書」批評樓市新政,再度引起廣泛關注。4月30日,任志強在長沙對記者說,在中國人最想揍的人中,他被排在第三,排在前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與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之後。而在此前,2008年4月11日晚10點半,參加博鰲論壇的潘石屹則稱任志強在「最想揍的人」中,排第二。[57]2010年5月7日下午,任志強在大連富麗華酒店出席房產論壇時,遭人扔鞋。[58]
2010年,任志強曾在接受採訪中表示中國現階段不能實行民主[59]。2012年,任志強在接受《中國經營報》採訪時曾稱他的理想是「做一個優秀的共產黨員」[60]。然而之後,其在微博上經常發表呼籲中國建立西式民主政治的言論,部分言論甚至被指反共[61]。2013年,任志強在北京大學演講,號召學生「聯合起來推倒面前這道牆,重新建立社會民主制度」。2015年2月14日,任志強在出席「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15年年會」時發言說,「政府過度強調了槍桿子和刀把子,反對西方的價值觀,文革之風又起來了。」[62]2015年9月21日,任志強轉發了中國共青團中央關於「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微博,稱「『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這個口號騙了十幾年」,引發爭議[63]。
根據媒體報道,任志強在微博上發表的言論還包括「八榮八恥不符合現代的價值」,「習近平班子『讓車輪倒轉』,軍隊『槍口對內』」、「習近平『連續出臭棋』」、否定習近平所提的「兩個不能否定」、「共產黨極權、不合法」、「當今體制是壟斷的皇權、中央極權」等。此外,他還大量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同時還支持憲政,支持「台灣(中華民國)政權」合法[64]。
2016年2月27日,央視網發表文章《任志強的拋物線還有多長?》,稱任志強受邀在北京大學百年大講堂上公開演講的言論成爲其「洗不掉的政治汙點」,並指出曾「行賄趙安歌190萬元的違法事實」,指出其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行賄罪。2月28日,中青網發表文章說「必須對任志強進入問責階段」,因其「嚴重危害國家政治安全,違反憲法,違反《國家安全法》」。[65]
2016年2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視察中國中央電視台,後者打出「央視姓黨,絕對忠誠,請您檢閱」的標語,任志強尖銳批評[66]。
比如,習總書記發表講話後,網絡知名大V、優秀共產黨員任志強就於當日晚上在微博上說「人民政府啥時候改黨政府了?花的是黨費嗎?」還稱「這個不能隨便改!」「別用納稅人的錢去辦不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事。」緊接着,任志強又叫喊道:「徹底的分為對立的兩個陣營了?當所有的媒體有了姓,並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時,人民就被拋棄到被遺忘的角落了!」
——《網友為何要給任志強上黨課》[66]
2016年2月22日,千龍網發表《網友為何要給任志強上黨課》[66],後被中國大陸網信辦轉載[67]。此文直指任志強,同時有評論稱「任志強是西方憲政民主的傳聲筒」[68]。不久,國內親官方媒體紛紛跟進批判號稱「任大炮」的他發表的「官媒姓黨不姓民」的言論。觀察者網評論稱,「黨媒姓黨」踩到了任志強的尾巴,並說「他打着為民代言的旗號,意在煽動普通民眾反對黨和政府的激憤情緒」[69]。2月28日,其新浪和騰訊微博賬號因「持續發布違法信息」被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閉[70],且不允許使用另一暱稱重新註冊[71]。分析稱,這樣的處理結果是「隔山打牛」,因為《誰給了任志強「反黨」的底氣》一文就差點名任志強常常半夜通話的領導了[72]。安徽出版集團董事長王亞非呼籲揪出千龍網背後,那個借批任志強之名,行諷「打虎英雄」之實的幕後黑手。[73][74]
千龍網以「半夜三更喜歡給領導打電話」去形容任志強,再質問誰給他「反黨」的勇氣,不就是將矛頭直指王岐山,暗批王替任志強撐腰反習反黨嗎?
——新加坡《聯合早報》[73]
新浪微博上,「立場堅定鬥志強」、「黨媒姓黨,理直氣壯」很快成為熱門話題。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蔡霞發表《黨章黨規保護任志強們的黨員權利》[75]為任志強辯護,稱任是在行使「黨員權利」,也受到官媒、輿論和各共青團賬號反對[76]。
2月29日晚,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下發《關於正確認識任志強嚴重違紀問題的通知》。通知稱,任志強在網上持續公開發布違法信息和錯誤言論並產生惡劣影響,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北京西城區委將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任志強作出嚴肅處理[77]。同日,任志強所在的華遠集團黨委也下發了《關於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意見》,規定集團黨員職工不得編造、傳播政治謠言,醜化黨和國家形象[78]。
但情勢旋即變化,2月2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文章《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注 1]》,文章引述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參加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小問題沒人提醒,大問題無人批評,以致釀成大錯,正所謂『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啊!」文章引述唐太宗李世民和大臣魏徵的關係等歷史典故進一步闡述,並稱能否廣開言路,接受建議,常常決定一個朝代的盛衰。其後進入3月,各大媒體對任志強的批判突然完全停止,而任志強並沒有受到任何處分。據《紐約時報》引述消息人士稱,當局想嚴厲懲罰任志強的做法遭到黨內人士的反對,包括黨內地位相當高的人,因此當局暫時未有作出懲罰。[74][79][80]
2016年5月2日,中共西城區委通報,任志強因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網絡平台和其他公開場合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錯誤言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被處留黨察看一年處分。[81][82]《紐約時報》報道指出,若任志強再次違紀,可能會遭驅逐出黨[83]。據BBC報道,此後任志強淡出輿論視野,開始從事木工創作[84]。
在任志強的個人官方認證微博被關閉了三個月後的2016年6月2日晚上,任志強開通了付費語音問答平台「分答」的賬號,回答網友提出的問題,主要討論話題集中在房價走向和改革方向,以及任志強個人近況。然而,他於當晚所開通的分答僅存在了一晚便被關閉[85]。對任志強的批判被一些北京市民稱為「十日文革」[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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