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國民中學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代用國民中學(簡稱代用國中)為中華民國在臺灣實行的學校體制之一,屬民辦民營的私立國民中學(民間設立,不同於公辦民營)。1968年,中華民國政府於臺灣地區實施九年國民教育,為在臺灣境內達成「一鄉一國中」的目標、便利學童就近就學,遂於部分鄉鎮徵用私立初級中學為代用國中,其辦公及人事經費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今由教育部)補貼其學費差額來支應,但當時因政府財政困難,少有補貼,造成代用國中嚴重虧損,以致多所私中紛紛退出。
代用國民中學(簡稱代用國中)為中華民國在臺灣實行的學校體制之一,屬民辦民營的私立國民中學(民間設立,不同於公辦民營)。1968年,中華民國政府於臺灣地區實施九年國民教育,為在臺灣境內達成「一鄉一國中」的目標、便利學童就近就學,遂於部分鄉鎮徵用私立初級中學為代用國中,其辦公及人事經費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今由教育部)補貼其學費差額來支應,但當時因政府財政困難,少有補貼,造成代用國中嚴重虧損,以致多所私中紛紛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