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邊界協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的条约之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巴邊界協定》,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關於中國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個地區相接壤的邊界的協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兩國政府達成的邊界協定。1963年3月2日在北京簽訂,中國簽字代表為外交部長陳毅,巴基斯坦簽字代表為外交部長佐勒菲卡爾·阿里·布托。[1] 中巴邊界協定 Quick Facts 巴基斯坦, 中國 ...中國-巴基斯坦關係 巴基斯坦 中國 代表機構巴基斯坦駐華大使館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代表大使 馬蘇德·哈立德大使 孫衛東Close
《中巴邊界協定》,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關於中國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個地區相接壤的邊界的協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兩國政府達成的邊界協定。1963年3月2日在北京簽訂,中國簽字代表為外交部長陳毅,巴基斯坦簽字代表為外交部長佐勒菲卡爾·阿里·布托。[1] 中巴邊界協定 Quick Facts 巴基斯坦, 中國 ...中國-巴基斯坦關係 巴基斯坦 中國 代表機構巴基斯坦駐華大使館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代表大使 馬蘇德·哈立德大使 孫衛東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