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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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制度與治理發展狀況。過往中國存在法律體系薄弱的問題,由官員根據大致情況感受斷然判定為主,不重視條文定義與操作程序,有鑑於認知此社會問題的存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起,將完備「依法治國」精神的建設作為首要工作。儘管自2014年在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領導下逐漸推動中國制度體系進步,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內核是「基於法律的治理」,與「以法律做公共契約」的思維有著完全不同的觀念,此設定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法律頒布與執行最高權威的方式,反對司法獨立與權力分立,其主體、解釋、救濟方式均存在差異與討論空間[1][2][3]。在黨領導一切的前提下,中國共產黨的政法委員會主管各級司法機關工作,凌駕於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之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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