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可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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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可以談是2002年11月,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江澤民在中共十六大報告中提出的為統一中國,如何與中華民國(台灣)進行政治談判的主張。
江澤民主張在一個中國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一是「可以談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問題[a]」;二是「可以談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身份相適應的經濟文化活動空間問題」;三是「也可以談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等問題」[1]。
1992年,江澤民在中共十四大報告中即提出「在一個中國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就兩岸正式談判的方式問題同台灣方面進行討論,找到雙方都認為合適的辦法」。1995年1月,江澤民提出對台八項主張,被歸納為江八點。1997年,中共十五大報告,再度重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