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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在定都南京期間制定的城市規劃發展計劃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首都计画》是1927年4月18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发布针对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全市进行全面现代化改造的城市规划文件。1930年至1937年随着原计画调整又制订了《首都计画的调整计画》,1947年又制订《南京市都市计画大纲》。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同年10月中华民国进入训政时期。“训政肇端,首重建设,矧在首都,四方是则。”[1]国民政府命令“办理国都设计事宜”,而计画中的首都要求“不仅需要现代化的建筑安置政府办公,而且需要新的街道、供水、交通设施、公园、林荫道以及其他与20世纪城市相关的设施。”[2]1928年11月1日,南京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成立。林逸民任处长,主要负责管理。顾问为来自美国的亨利·墨菲[注 1]与古力治(Ernest P. Goodrich),主要负责规划工作。吕彦直亦有参与规划,但他于办事处成立后4个月后病逝,留有《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
计画将首都划为6个区域。中央政治区位于中山门外紫金山南麓。市级行政区在傅厚岗地区。工业区在长江两岸及下关的港口区。主干道两侧地区和新街口、明故宫附近为商业区。文教区在鼓楼及五台山一带。住宅区分3个等级,居住2/3人口的城南明清风格的老区被完整保留,在城北山西路一带又另设高级住宅区。
1928年8月,南京第一条柏油马路——中山大道动土开工,到1935年的7年间,南京城市道路有了较大改观:1928年筑燕子矶马路;1929年筑黄浦路、中山门马路、环湖路、中山路、朱雀路、中正路(今中山南路);1930年筑太平门路、热河路;1931年筑上元路、山西路、白下路、太平路、玄武湖路;1932年筑汉中路、中华路、雨花路;1933年筑考院路;1934年筑江边马路、国府东箭道马路、云南路、建康路、中央路。这些干道最宽路幅达40米。特别是以中山大道为代表的宽阔林荫道与沿途众多形形色色的近代建筑,形成今天南京旧城的总体格局。
《首都计画》对建筑形式作了明确规定:要以“中国固有之形式”[3]。提出“本诸欧美科学之原则”、“吾国美术之优点”的原则,宏观规划鉴于欧美,微观建筑形式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城市布局“同心圆式四面平均开展,渐成圆形之势”,避免呈“狭长之形”,避免“一部过于繁荣,一部过于零乱”。道路系统以美国矩形路网为道路规划的理想方案。引进了林荫大道、环城大道、环型放射等新的规划概念与内容,规定中央政治区建筑当突出古代宫殿优点[4],商业建筑也要具备中国特色[5],“总之,国都建筑,其应采用中国款式,可无疑义。”
对于首都规划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的原因,《首都计画》解释为:
其实,最为根本的原因就是发扬本国传统文化。《首都计画》解释道:“一国必有一国之文化,中国为世界最古国家之一,数千多年,皆以文化国家见称于世界。……国都为全国文化荟萃之区,不能不借此表现,一方以观外人之耳目,一方以策国民之兴奋也。”
吕彦直对于首都建筑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在《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中写道:“彼宫殿之辉煌,不过帝王表示尊严,恣其优游用,且靡费国币,而森严谨密,徒使一人之享受。今者国体更新,治理异于昔时,其应用之公共建筑,为吾民建设精神之主要的表示,必当采用中国特有指建筑式,加以详密之研究,以艺术思想设图案,用科学原理行构造,然后中国之建筑,乃可作进步之发展,……有发扬蹈厉之精神,必须有雄伟庄严之形式,有灿烂绮丽之形式,而后有尚武进取之精神,故国府建筑之图案,实民国建设上关系至大之一端,亦吾人对于世界文化上所应有之贡献也。”
20世纪30年代计画实施时所建设的中国古典复兴式建筑:
20世纪30年代计画实施时其他建筑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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