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头政治臣的權力分立、可薩汗國的可汗與汗伯克、蒙古帝国、奧匈帝國、大龜文王國、不丹的國王與基堪布以及明末清初藏地政权(英语:Tibetan dual system of government)和所有宗教領袖與世俗領袖並立的權力結構,如國王與僧王或大主教間的關係乃至東亞國家以虛君為首的朝廷與實際掌權的霸府、
不丹佛教人,隨著朗達瑪政權的崩潰,不丹正式成爲獨立部落。 12世纪後,藏传佛教竹巴噶举派逐渐执掌权力,实行政教合一制(英语:Tibetan dual system of government)。13世紀以後西藏腹地的喇嘛陸續到不丹傳教和統治,並將西藏的宗區劃制度,照搬到不丹設立宗區劃制度(如漢地的縣),拉
僧綱,以解決選定轉世靈童的舞弊行為,在此基礎上封設了班禪額爾德尼、達賴喇嘛等稱號,實際上就是僧官。在政教合一制度(英语:Tibetan_dual_system_of_government)廢除之前,由達賴喇嘛總管藏地的政教大權。 目前,藏地的僧官制度已被廢除,曾作為藏地一部分的不丹和錫金,政教合一制也
不丹政治巴噶舉国教領導的不丹寺院事務委員會(英语:Dratshang Lhentshog)。政府的世俗和宗教(雙軌制(英语:Tibetan dual system of government))部门由國王统籌。 但世俗政府的三分法并不是绝对的,仍有许多独立机构在框架之外运作,例如皇家金融管理局和选举委员会
噶廈西藏第五世達賴喇嘛在位期間,經歷長期內戰後統一西藏,從1642年起實行政教合一(英语:Tibetan dual system of government)的雙頭政治制度。 康熙末年清廷進入西藏驅逐準噶爾入侵後,西藏世俗政事由清廷任命的數名噶倫辦理。雍正年間阿爾布巴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