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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High-heeled shoe),指的是一类鞋跟特别高的鞋子,会使穿此鞋人的脚处明显的高于脚趾,形成一种修长美的错觉。高跟鞋有许多种不同的款式,尤其是在鞋跟的变化上更是多种多样,如细跟、粗跟、楔型跟、钉型跟、槌型跟、刀型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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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高跟鞋最初出现时是男性的穿著,最初的高跟鞋据说是骑士用于勾挂马镫方便所用的。现在则几乎是专指女性专用之各式鞋类,用以配衬或增强女性体态的线条美。通常鞋跟要超过6.35公分/2.5英吋以上的才称作高跟鞋,以2.54-6.35公分/1-2.5英吋的通常称为中跟鞋,而低于2.54公分/1英吋的称为低跟鞋或平底鞋。
高跟鞋的形状并不适合人类的自然脚型,长期使用会对脚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包括意外性跌倒[1]、肌肉萎缩[2]、骨骼畸形[3]、静脉曲张[4]等。
脚跟明显高于脚趾,为高跟鞋;另外若是脚跟与脚趾都有大幅垫高到相同或相若的高度,则称为厚底鞋,不能之为高跟鞋。鞋跟也以多种不同的形状呈现,包含了细高跟、粗跟、锥形跟、冰刀跟以及楔型底。
中国最早关于高跟鞋的文字记录是汉朝。东汉刘熙著《释名·释衣服》记载当时有一种叫晚下的坡跟式高跟鞋[5]。
现时中国最早的实体高跟鞋是明朝。实物于墓葬中的“定陵”出土,是明神宗孝端显皇后之物,鞋底后部装有4厘米至5厘米高的长圆底跟。此外亦有供缠足女性穿著的高跟弓鞋。花盆鞋,也称“高底鞋”、“马蹄底”鞋,是满族特有的一种绣花鞋,因其底似花盆而得名。其鞋底以木制成,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
清朝是中国古代高跟鞋,或者厚底鞋发展的全盛阶段。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女性穿着。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统称“高底鞋”。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 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一般为7cm,最高的可达13cm,鞋帮饰花草是鸟等刺绣,清代特别盛行这种鞋。由于是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可再用。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明清两代,裹脚之风尤为盛行,汉族女子们以穿弓鞋为多,而满族妇女则不缠足。
满清统治中原后,受汉族文化影响,裹脚之风有增无减。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裙摆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
此外,满族女性穿得高底鞋的起源还有另外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据说,满族自古就有“削木为履”的习俗,过去满族妇女经常上山采集野果、蘑菇等,为防虫蛇叮咬,便在鞋底绑缚木块,后来制做的日益精巧,发展成了高底鞋。另外还有一种传说,说是满族的先民为了渡过一片泥塘,夺回被敌人占领的城池,便学着白鹤的样子,在鞋上绑上了高高的树杈子,终于取得了胜利,达到了报仇雪恨、发展壮大的目的。人们为了不忘那些苦难的日子,纪念高脚木鞋的功劳,妇女们便穿上了这种鞋,并世代相传,越做越精致美观,从而成为了一款非常具有民族特色的服饰。
可见,满族妇女在衣着旗装时,通常会搭配旗式坤鞋。这里所说的旗式坤鞋可分数种,常御多平底,一种高寸许,前后微缺,名为“寸底鞋”。还有一种鞋底中间高出数寸,中微细,下端作方形,名为“高底鞋”,俗称“马蹄底”或“花盆底”。这种木底的丝鞋由于木跟不着地的地方,常用刺绣或穿珠加以装饰,因鞋底平面呈马蹄形,所以得名“马蹄底”;另外一种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状,故而称为“花盆底鞋”;鞋底中间即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老年妇女和劳动妇女所穿旗鞋以平木为底,称为平底绣花鞋,亦称“网云子鞋”。满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绣花,而袜子多为布质,袜底也纳有花纹,其前端着地处稍削,以便行走。
欧洲高跟鞋的原型可追溯至西元前3500年的古埃及,埃及贵族男女皆穿高跟的鞋子以和赤足的平民区别。古希腊及罗马时代,高跟凉鞋称为“kothorni” 或 “buskins”,指的是有木质高跟的凉鞋。当时戏剧主角会穿高跟凉鞋用来与其他配角区别。此外古罗马时代娼妓也穿高跟凉鞋以便让寻芳客辨识。
脚后跟提高有效的解决了骑马时,骑士的脚在马镫里不断向前滑动的问题。大约在1500年出现了约有2.54-3.81公分/1-1.5英吋高的“骑士靴跟”。靴子前沿的部份向前倾斜以利于紧紧扣住马镫,而后缘的部份向前倾斜,以防止在后退时被矮树丛或石头碰撞纤长的脚跟,就像是步兵参与了步行战斗。这些特色在现今的马靴,特别是牛仔靴表现得相当明显。
在一开始的三十年间,款式简单的骑士靴跟渐渐演变成了造型丰富的高跟鞋。男人穿用有高度的鞋跟从法国逐渐蔓延开来,并且变得愈来愈高、愈来愈细,这样的形况一直持续到骑马时不再需要穿高跟鞋,反而沦为了“宫廷专属”的鞋款。1600年代晚期,男人穿用的鞋跟大致上介于7.62-10.16公分/3-4英吋的高度之间。1533年,奥尔良公爵娇小的妻子,凯萨琳·美第奇委托一位鞋匠为她制作一双不但能具有时尚感,还能使她身形高挑的高跟鞋。这双鞋是改造自软木高底鞋〈脚跟与脚趾皆由垫高的木制鞋底一并撑起,其撑高的效果就像穿用了现代的松糕鞋一样〉,但和软木高底鞋不同的是它后跟的高度高于脚趾,即脚趾部份呈“平坦”状,使其低于脚后跟,这使得脚背呈现出优美的弯曲弧形。
很快地,高跟鞋就在法国宫廷里那些赶时髦的男女间流行了起来,而这股风潮也蔓延到了其他国家的一些王公贵族身上。英文中“好跟”(well-heeled)这个词演变成了富有的同义词。不论是男是女,大家都穿著高跟鞋,在十七、十八世纪,高跟鞋俨然成为了贵族时装的代表作。1700年代晚期,法国大革命一触即发,由于穿用高跟鞋明显的界定了财富与阶级,因此,在法国穿用高跟鞋的习惯逐渐式微。几乎整个1800年代,男性与女性都惯穿平底鞋和凉鞋,然而,高跟鞋在1800年代晚期以女人专属之姿,再度登上流行的舞台。
虽然高跟鞋是在1500年时起源于男性鞋款,但自1700年代晚期开始,除了牛仔靴和古巴鞋这两种鞋款以外,男性鞋款大都走低跟路线。牛仔靴仍旧保有较高的靴跟,而在1970年代男人穿用高跟鞋的风气也有一波短暂复苏〈在周末夜狂热这部电影中,由约翰屈伏塔所饰演的角色,在开幕的连续镜头中穿了一双古巴鞋精采亮相〉。为了满足男性消费者的需求,现在有些制鞋厂商会销售特大尺寸的高跟鞋。此外,2006年秋季,海地斯里曼尼为迪奥 欧姆设计了一系列8.89公分/3.5英吋高的男性高跟鞋款。现在逐渐开始也有男士穿着设别设计的绅士高跟鞋(通常为高于12cm的鞋跟高度),人们视这为一种流行时尚的品味。
高跟鞋在过去的六十年间经历了数次的兴起与衰落,其中最受注目的是由低跟鞋以及平底鞋所称霸的90年代晚期。 60年代晚期以及70年代早期,低跟鞋广受欢迎,然而到了80年代晚期以及90年代初期,高跟鞋又再度风靡。流行的鞋跟样式也从粗跟〈70年代〉转变到锥形跟〈90年代〉以及细高跟〈50年代、80年代和2000年之后〉。
现今有各种各样不同高度的高跟鞋,从3.81公分/1.5英吋高的古巴跟到10.16公分/4英吋或者更高的细高跟〈spike heel同为细高跟之意,为美式用法〉都有,而且通常都由女性穿用。至于穿用那些高于5吋的超高高跟鞋,通常只是为了美感而并非实穿。样式保守的船形高跟鞋时常会出现在工作以及正式的场合上,而款式大胆前卫的通常在晚宴及舞会上受到欢迎。然而,许多足科医生帮患有严重足部伤害的病人看诊,患者严重的脚伤几乎都是穿高跟鞋穿出来的,因此近来高跟鞋在医学界广受争议。
船形高跟鞋的标准鞋款称为pump。由于细高跟鞋的鞋跟样式与尖叶短剑相仿,因而取名为短剑跟〈英文的stiletto中文翻译为短剑,stiletto heel中文翻译为细高跟鞋〉,其鞋底基座较为狭窄而鞋跟较高。
穿高跟鞋开车,会增加误踩油门及油门被高跟鞋跟卡死的机率,因此有许多法令会处罚穿高跟鞋开车。拖鞋及增高鞋也是有类似的危险性。
爱穿高跟鞋的理由包含:
谢绝高跟鞋的理由包含:
高跟鞋的鞋跟较脆弱,容易从黏著的地方断裂。
低于2.54公分/1英吋的鞋跟称之为“低跟鞋”,而2.54-6.35公分/1到2.5英吋的高度则属于“中跟鞋”,至于任何超过6.35公分/2.5英吋高的鞋跟就是所谓的“高跟鞋”。而鞋跟高度介乎12.7公分/5英吋至17.8公分/7英吋之间的,则另称“恨天高”[6]。
某些地面的材质会被高跟鞋的细高跟所损坏。鞋跟护垫〈英文中covers, guards, 和 taps皆有鞋跟护垫之意〉,可以罩住细高跟的尖端以避免与易损坏的地面有直接毁损的接触,如此一来即可防止像是亚麻油地毯〈凹印表面〉或 聚氨酯清漆木质地板的损伤。由于国际标准舞通常在木地板上举行,因此鞋跟护垫广泛的应用于交际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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