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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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遇(1598年—1666年),字亨臣,号平斋,晚号绿园居士,广东揭阳县人,生于渔湖(今属榕城区)。明末官员。

生平

黄奇遇少年丧父,牢记母亲教诲,以文章知名。天启七年(1627年)考中丁卯科举人[1]崇祯元年(1628年)联捷戊辰科三甲二百三十九名进士[2],崇祯四年(1631年)授顺天府固安县知县,任内惩治恶吏,整顿城防,政绩卓著,入祀当地名宦祠。[3]后赴京入觐,不畏太监张彛。崇祯九年(1636年),调署东安县[4]。同年因对策称旨,被提升为翰林院编修,纂修《熹宗实录》。历升春坊中允兼起居注官,因母丧回乡。不久甲申之变爆发,明朝灭亡。

清兵入关后,随南明隆武帝永历帝抗清,担任要职。因不满朝中派系斗争而乞归,闭门不出,自号“绿园居士”。卒年六十八岁。清乾隆《揭阳县志》有传。[5]

著作

黄奇遇工诗文,著有《绿园诗草》、《平斋文集》,皆已散佚。有《揭阳县志》所录的《涵元塔记》一篇及《过旧园亭诗》一首传世。

  • 《过旧园亭诗》:
夙昔烟花地,于兹杖履游。
揭山犹历历,榕水自悠悠。
爽气侵江月,清风入古楼。
搀枪今扫净,景物自清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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