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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跨境杀人案嫌犯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同佳(英语:Chan Tong Kai;1998年12月13日—),潘晓颖命案杀人疑犯。因杀害女友潘晓颖后从台湾潜逃回香港而轰动一时。由于案件发生于台湾境内,加上两岸之间因政治原因无法进行司法互助,导致全案长期陷于胶著状态,至今仍未受法律制裁。
香港保安局借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订《逃犯条例》草案,最终成为反修例运动爆发的导火线。陈同佳出狱后一直居于油尖旺区何文田京士柏山安全屋,虽然亦曾公开表示会赴台投案,但至今仍未有实行。2018年12月3日,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正式对陈同佳发布通缉,时效长达37年6个月[4]。在2021年10月,其监护人管浩鸣透露陈同佳已离开安全屋并转至深山寓所隐居[5]。
陈同佳于中国大陆广东省深圳市出生[2],其后移居香港,曾就读圣公会圣马利亚堂莫庆尧中学,之后修读香港专上学院商科副学士课程,但在2018年2月退学[6]。同月,陈同佳与女友潘晓颖到台湾旅行,期间陈氏因争执杀死女友,及后潜逃回港,触发台港两地的司法互助问题和香港《逃犯条例》修订。陈同佳返港后只能被控洗黑钱而被囚。
2019年10月23日早上9时,陈同佳处理犯罪得益罪刑满出狱。陈同佳在狱方人员带领下步出壁屋惩教所,并在其监护人,身兼北京市政协委员的时任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牧师陪同下,于监狱外向受害者潘晓颖的父母和香港人致歉,并表示“愿意为自己的冲动与犯下的错事,赴台湾‘自首’,服刑受审”[7]。
陈同佳自出狱后一直住在安全屋并久无露面,直至2020年10月2日由管浩鸣代其发布录音称其赴台“自首”意愿一直没变。[8]管浩鸣于10月14日带其证件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办理旅游签证被拒[9],至此其赴台投案一事再无下文。
2022年10月,《星岛日报》引述管浩鸣指,陈同佳仍居于深山清静地方,未有离开过住处,未有接种过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每日有三餐提供,主要以上网、打机、看电视打发时间,并认为陈同佳现时“生活难熬”。[10]
由于陈同佳在案发后畏罪潜逃,故此被中华民国内政部发布通缉令通缉,导致陈氏已经错失在台湾自首的机会。一旦陈同佳再次入境台湾,只会被内政部警政署拘捕或投案后被捕。
内政部在2019年10月23日早上澄清台湾从未限制陈同佳入境,只是拒绝其办理电子签证[11]。对于港府宣称台方禁止陈同佳入境并要求台方取消对其入境管制一事,内政部次长陈宗彦批评港府的说法不符事实[12],强调台方仅禁止网签,并无禁止陈同佳入境。内政部指称电子签证是提供予观光客或商务人士使用,但陈同佳目前是通缉犯,并不是观光客或商务旅客,因此陈同佳必须临柜申请入境,以便掌握他的行踪,确保飞行安全[13]。
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在10月23日早上表示陈同佳案只有“逮捕”没有“自首”[14],又称台方已经说过很多次,案件的加害人和受害人均为香港居民,中华民国政府亦已一再强调不会放弃管辖权,但既然港府不愿行使管辖权为受害香港人伸张正义,那就由台湾处理,并要求港府不要回避台湾政府就本案要求提供司法协助的事实[15]。陆委会亦指称依据台湾法律,嫌犯被通缉后便不符合“自首”条件,期望港府熟读并尊重台湾的法律与制度[16]。士林地检署亦指陈同佳被发出通缉令后已不符合“自首”条件,不能以“自首”为由要求减刑[17]。
2023年2月20日,台湾相隔3年再度向香港开关,管浩鸣此时表示陈同佳赴台自首问题不在于台湾是否开关,而是死结在台湾不批准他入境,认为陈同佳愿意也不能前往,重申陈同佳自首意愿一直没变。[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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