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伏文书》(英语:Japanese Instrument of Surrender;日语:降伏文書/こうふくぶんしょ kōfuku bunsho)是大日本帝国于1945年9月2日在美国海军战列舰密苏里号上所签署之投降文件。同盟国方面有美国等九个国家的代表出席签署。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5日,昭和天皇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日本政府愿意遵从同盟国提出的无条件投降之要求;9月2日,日本投降代表团共11人登上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签署《降伏文书》,正式无条件投降。同盟国与日本以此形式达成停战协定。[1]
当年由各国所签署的两份《降伏文书》,现在一份存放在美国国家档案馆(中华民国国史馆存有翻拍本,并于2016年经中华民国文化部指定为“国宝”[2][3]),另一份则存放在江户东京博物馆。
受降仪式
受降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密苏里号上持续了23分钟,并向全世界实况广播。《降伏文书》首先由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签字(9:04 a.m.)[4],接著由日本帝国陆军参谋长梅津美治郎将军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签字(9:06 a.m.)[4][5]。
随后,盟军最高统帅道格拉斯·麦克阿瑟代表同盟国接受日本投降,并以盟军最高统帅之身份于降伏文书签字(9:08 a.m.)[6]
在麦克阿瑟签字之后,下列各同盟国代表亦依序签署了《降伏文书》[7]:
- 美国代表:尼米兹五星上将(9:12 a.m.)[4][8]
- 中国代表:徐永昌上将(9:13 a.m.)[4][9]
- 英国代表:弗雷泽元帅(9:14 a.m.)[4][10]
- 苏联代表:杰列维扬科中将(9:16 a.m.)[4][11][注 1]
- 澳大利亚代表:布莱梅上将(9:17 a.m.)[4][12]
- 加拿大自治领代表:科斯格雷夫上校(9:18 a.m.)[4][13]
- 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代表勒克莱尔上将(9:20 a.m.)[4][14]
- 荷兰代表:赫尔弗里希中将(9:21 a.m.)[4][15]
- 新西兰自治领代表:伊希特中将(9:22 a.m.)[4][16]
9月6日,美国的伯纳德·西伦上校携带《降伏文书》和《终战诏书》送至华盛顿,并在隔日举行的白宫仪式上交给了美国总统杜鲁门。这两份文件自此便在美国国家档案馆展示。
《降伏文书》的签字过程中发生了一桩小插曲,加拿大代表柯斯葛列夫上校签署日方存本时不小心把名字签到下一行的法国代表签名处,可能因过去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一只眼睛失明导致,使后面的法国、荷兰代表只能跟著往下写,而最后一位签署者纽西兰的代表则只能签在降书下方的空白处,同时由美国的理查德·萨瑟兰重新涂改代表栏并附上签名为记,因此日方存本的降书中原本应该由加拿大代表签字的地方是空白的。
图片
-
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代表外相重光葵在降书上签字。
-
日本帝国陆军参谋长梅津美治郎大将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在降书上签字。
-
盟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将军
-
合众国代表尼米兹将军
-
中华民国代表徐永昌将军
-
联合王国代表弗雷瑟将军
-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代表杰列维扬科将军
-
澳大利亚联邦代表布列梅将军
-
加拿大自治领代表柯斯葛列夫上校
-
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代表勒克莱尔将军
-
荷兰王国代表赫尔弗里希将军
-
纽西兰自治领代表伊希特将军依序签字
-
经过涂改的日方存本(签字处有一空白)
-
未经涂改的盟军存本
台湾主权问题
1945年9月2日,《降伏文书》于美国海军战列舰密苏里号上签署。
1951年5月4日,麦克阿瑟(以盟军最高统帅身份代表同盟国签署降伏文书)在美国参议院军事委员会和外交委员会的听证会表示:“在法律上,台湾仍然是战败的日本的一部份。对日本的各个部份的处置还没有正式决定。据我了解,在雅尔塔和其他地方,有一些协议业经商讨,但在法律上,台湾仍然是日本的一部份。”[17]
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正式生效,日本放弃台湾、澎湖主权,但该和约以及其子约《中日和约》皆未提及主权转移的对象。
1961年3月15日,在日本国会参议院第38回预算委员会上,日本共产党议员岩间正男提出台湾已依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书归属于中国的论点时,日本外务大臣(即外交部长)小坂善太郎回应:“波茨坦宣言中载明开罗宣言的规定必须履行,而我方依据降伏文书,宣布将遵守波茨坦宣言。但是,所谓的降伏文书,具有的是停战协定的性质,并不具有处分领土的性质。”[18]
效力问题
2014年1月2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表示:“《日本降伏文书》收录于1946年《美国法规大全》(United States Statue at Large)第59册与1952年《联合国条约集》(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第139册中”,表示检视文件是否被一国视为条约之最简易方式是依据该文件有否收录于该国的条约汇编,美国将《降伏文书》收录于《美国法规大全》之举代表美国视该文件为美国与盟国签订的有效条约或协定。[19]
2017年6月20日,中华民国外交部更新“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将“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日本降伏文书”皆视为具有条约效力的法律文件。外交部亦表示有关“台湾国际法地位”相关研究,基于宪法所保障的言论及学术自由,向来尊重各家看法。 [20]
2019年7月7日,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董事长、政治大学文学院院长薛化元,在其出版的台湾史书籍中质疑前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主张的《降伏文书》因被收入《联合国条约集》而具有国际法效力之说。薛化元在书中表示,收入条约汇编或条约集也不一定具有国际法上的条约效力。薛化元并以美国为例,指出美国正式的国际条约必须经过国会审查通过,历史上最著名的例子即为1919年的《凡尔赛和约》,当时虽然美国总统威尔逊是和会的重要主导者,但由于美国国会没有批准该和约,因此美国不属于该和约的签约国。[21]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