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采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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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陈宾之子。十月二十一日生,治易经。万历十六年(1588年),陈亮采中式戊子科福建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会试第二十名,廷试二甲第四名进士,户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刑部广东司主事,二十七年三月升本部广西司员外郎,四月升本部河南司郎中,本年十月升浙江台州府知府,二十九年三月调任湖州府[1],三十三年十二月降山东盐运司同知,升莱州府知府,三十八年三月升本省副使,四十年十月升广东参政,十二月以思亲病剧乞休。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二月起任山东布政司参政。[2]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官至浙江按察使。天启六年十月起补江西按察使。
交游
陈亮采与黄克缵友好,而黄克缵为陈宾弟子,两人常有诗文酬答。陈亮采亦尝为耶稣会士庞迪我(Diego Pantoja)的《七克》撰序。徐光启曾主张“多造大铳,如法建台”,还提及“刑部尚书黄克缵、浙江按察使陈亮采知之尤悉”。[3]
家族
曾祖陈款。祖陈佐,癸酉举人、历任知县。父陈宾,庠生、封刑部主事。母蔡氏,封安人。具庆下。弟鹏采、凤采、仪采。从兄陈谏(乙酉举人)。娶李氏,封安人。子兆麟、兆龙。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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