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简称里约宣言),是一份由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又称地球高峰会)在1992年发表的简短文件。里约宣言包括27条原则,旨在指导今后世界各地的可持续发展。
第1条原则:人类的角色
- 人类处在关注持续发展的中心。他们有权同大自然协调一致从事健康的、创造财富的生活。
第2条原则:国家主权
-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国家拥有主权权利利用自己的资源依照本国环境与发展政策,并有责任确保该活动在其管辖或控制不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造成损害。
第3条原则:发展权
- 发展权必须得到履行,以便公平地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发展与环境需要。
第4条原则:环境保护的发展进程
-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应成为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孤立地考虑它。
第5条原则:消除贫困
- 所有国家和所有人民应相互合作的基本任务是消除贫困作为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目的是缩小生活水平差异和更好地满足世界上大多数人的需求。
第6条原则:优先考虑最不发达国家
- 特殊情况和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环境最脆弱的,应给予特别优先考虑:国际行动在环境与发展领域也应该考虑所有国家的利益和需要。
第7条原则:国家合作,以保护生态系统
- 各国应展开合作,本著全球伙伴精神,以维持,保护和恢复的健康和完整的地球生态系统:鉴于不同的对全球环境恶化的因素,各国负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第8条原则:减少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 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较高的生活质量,所有的人,各国应减少和消除无法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并推行适当的人口政策。
第9条原则:可持续发展建筑
- 各国应进行合作,通过交流科技知识,和加强发展,适应、传播和转让技术,包括新技术和创新技术,加强内部能力建设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10条原则:公众参与
- 环境议题是最好得到有关各方公民的参与:每一个人都应能适当地获得关于环境的资料,或是由公共部门,包括自己的社区的有害物质和活动的信息,并有机会参与环境议题的决策过程:各国应促进和鼓励公众认识和参与决策。应提供采用司法和行政程序的有效途径,其中包括赔偿和补救措施。
第11条原则:国家环境立法
- 各国应制定有效的环境法例。
第12条原则:支持和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
- 各国应进行合作,以促进有利的和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将有助所有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以便更好地处理环境退化问题:单方面的行动,以处理环境挑战的管辖范围之外的进口国,应当避免:环保措施处理跨界或全球性环境问题应尽可能的基础上达成国际共识。
第13条原则:受害者提供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的赔偿
- 各国应制定国内法中关于赔偿责任,赔偿与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的受害者:各国也应进行合作,以迅速和更坚决的方式进一步发展国际法有关赔偿责任。
第14条原则:国家合作,以防止对环境的倾销
- 各国应有效合作,以阻止或预防的搬迁和转移到其他国家的任何活动和物质,造成严重的环境退化或对危害人体健康。
第15条原则:预防原则
- 各国根据自己的能力应广泛应用预防办法,保护环境。凡有严重威胁或不可逆转的损害,不得使用缺乏充分的科学确定性为理由推迟防止环境退化的措施。
第16条原则:国际化的环境成本
- 国家当局应努力促进环境成本内部化和使用经济手段,同时考虑到这样的做法,即污染者原则上应承担污染费用,并适当考虑到公众利益和不扭曲国际贸易和投资。
第17条原则:环境影响评估
- 各国应以环境影响评估作工具,监管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活动。
第18条原则:自然灾害通报
- 各国应立即通知其他国家的任何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这种情况有可能产生对那些国家环境的突发影响:国际社会应作出一切努力为帮助受灾国。
第19条原则:事先和及时通知
- 国家应提供事先和及时通知和相关的信息。
第20条原则:妇女具有重大作用
- 妇女在环境管理和发展起重要作用:她们的充分参与,对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第21条原则:青年动员
- 青年具有创造力、理想和勇气,是全世界青年应当动员起来,建立全球伙伴关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确保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所有。
第22条原则:土著人民具有重大作用
- 土著人民及其社区和其他当地社区的环境管理和发展起重要作用:各国应承认和适当支持他们的身份,文化和利益,使它们有效地参与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23条原则:压迫下的人民
- 在统治和占领下,环境和自然资源应得到保护。
第24条原则:战争
- 战争本来就是破坏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国必须遵守国际法在武装冲突期间提供保护环境,和合作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第25条原则:和平,发展和保护环境
- 和平,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
第26条原则:解决环境争端
- 国家应根据联合国宪章通过合适的手段解决所有环境的争端和。
第27条原则:合作的国家和人民
- 国家和人民应真诚合作和伙伴关系的精神,履行所体现的原则在本宣言和进一步发展国际法领域中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