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猷(486年—549年),荥阳郡开封县(今河南省开封市)人,出自荥阳郑氏北祖第二房,北魏、东魏官员。
郑伯猷博学有文学才能,很早就有名声,被举荐为司州秀才,参加策问被录取为高等,出任幽州平北府外兵参军,转任太学博士,兼任殿中御史。郑伯猷与当时的名流都交往的非常愉快。魏孝明帝元诩行释奠礼,诏令郑伯猷录叙意义。安丰王元延明征讨徐州时,招引郑伯猷为行台郎中。事平回京后,郑伯猷升任尚书外兵郎中,掌管起居注,以军功赐爵阳武子。郑伯猷稍微升迁至散骑常侍、平东将军。魏节闵帝元恭初年,郑伯猷因为是皇帝的舅舅被越级授予征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兼任国子祭酒。很久以后,郑伯猷担任车骑将军、右光禄大夫,转任护军将军[1][2]。
元象元年二月丙辰(538年4月11日),郑伯猷以本官兼任散骑常侍,作为使者与副手宇文忠之出使南梁[3][4][5][6],五月甲戌(538年6月28日),郑伯猷抵达南梁开始聘问[7]。北魏之前和之后的使者,梁武帝萧衍都是在习射的日子让南梁的王侯与使者宴会行礼。郑伯猷这一次出使,梁武帝命令领军将军臧盾与郑伯猷应酬,舆论因此贬责郑伯猷。郑伯猷回到京城洛阳后,出任骠骑将军、南青州刺史,在任贪婪,妻子罄阳公主是安丰王元延明的女儿,专做聚敛钱财的事,公开行贿索贿,亲戚都参与得利。南青州的百姓逃离乡土,村镇空虚,郑伯猷就诬陷良民,说他们要反叛,将他们的财产没收,全部据为己有,又诛杀百姓家的男子,妇女发配为官奴,百姓的怨恨痛苦传到四面八方。郑伯猷为御史纠察弹劾,被定了几十条死罪,遇到大赦免罪,因以被解除官职。高澄担任丞相时,每次教训警戒官员时,常常以郑伯猷和崔叔仁为例来说明。武定七年(549年),郑伯猷出任太常卿,当年去世,虚岁六十四,朝廷赠予骠骑大将军、中书监、兖州刺史[1][8]。
郑伯猷堂弟郑幼儒去世后他的夫人纵欲淫乱凶暴悖逆,两个儿子郑敬道、郑敬德都没有才能,一起投奔西魏。郑伯猷经常对亲友说:“堂弟是个人才,足以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不幸得到如此的夫人,让他死了之后名声也完了,让人悲哀叹息[9][10]。”
魏收年轻时正值四方多难,他喜好骑马射箭,想要以武艺实现自我的抱负。郑伯猷调侃魏收说:“魏郎能使用多少戟?”魏收惭愧,于是改变志向去读书[11][12][13][14]。魏孝武帝元修曾经大规模发动士卒,在嵩山和少室山南边打猎,前后十六天,当时天寒地冻,朝臣和百姓对此嗟怨不已。魏收写了一篇《南狩赋》加以讽谕,魏孝武帝读了之后亲自写诏书回答,对魏收十分褒扬赞美。郑伯猷知道后对魏收说:“你没遇到我,现在还在追兔子呢。”[15][16][17]
- 郑蕴,太子舍人、阳夏郡太守
- 郑践,东魏仪同开府行参军[19]
- 郑氏,嫁北魏尚书郎、太中大夫冯灵绍[22]
《魏书·卷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长子伯猷,博学有文才,早知名。举司州秀才,以射策高第,除幽州平北府外兵参军,转太学博士,领殿中御史。与当时名胜,咸申游款。肃宗释奠,诏伯猷录义。安丰王延明之征徐州也,引为行台郎中。事宁还都,迁尚书外兵郎中,典起居注,以军功赐爵阳武子。稍迁散骑常侍、平东将军。前废帝初,以舅氏超授征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领国子祭酒。久之,为车骑将军、右光禄大夫,转护军将军。元象初,以本官兼散骑常侍使于萧衍。前后使人,萧衍令其侯王于马射之日宴对申礼。伯猷之行,衍令其领军将军臧盾与之相接。议者以此贬之。使还,除骠骑将军、南青州刺史。在州贪婪,妻安丰王元延明女,专为聚敛,货贿公行,润及亲戚。户口逃散,邑落空虚。乃诬良民,云欲反叛,籍其资财,尽以入己,诛其丈夫,妇女配没。百姓怨苦,声闻四方。为御史纠劾,死罪数十条,遇赦免,因以顿废。齐文襄王作相,每诫厉朝士,常以伯猷及崔叔仁为谕。武定七年,除太常卿。其年卒,年六十四。赠骠骑大将军、中书监、兖州刺史。
《北史·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三》:长子伯猷,博学有文才,早知名。举司州秀才,历太学博士,领殿中御史。与当时名胜,咸申游款。明帝释奠,诏伯猷录义。后为尚书外兵郎中,典起居注,以军功赐爵阳武子。节闵帝初,以舅氏超授征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领国子祭酒。转护军将军,赐爵武城子。
《魏书·卷十二·帝纪第十二》:丙辰,遣兼散骑常侍郑伯猷使于萧衍。
《北史·卷五·魏本纪第五》:二月丙辰,遣兼散骑常侍郑伯猷聘于梁。
《魏书·卷八十一·列传第六十九》:元象初,兼通直散骑常侍,副郑伯猷使萧衍。
《北史·卷五十·列传第三十八》:元象初,兼通直散骑常侍,副郑伯猷,使梁。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八·梁纪十四》:五月,甲戌,东魏遣兼散骑常侍郑伯猷来聘。
《北史·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三》:元象初,以本官兼散骑常侍使梁。前后使人,梁武令其侯王于马射之日宴对申礼;伯猷之行,梁武令其领军将军臧盾与之接。议者以此贬之。使还,除南青州刺史。在官贪婪,妻安丰王元延明女,专为聚敛,货贿公行,润及亲戚。户口逃散,邑落空虚。乃诬陷良善,云欲反叛,籍其资财,尽以入己,诛其丈夫,妇女配没。百姓冤苦,声闻四方。为御史纠劾,死罪数十条,遇赦免,因以顿废。齐文襄作相,每诫厉朝士,常以伯猷及崔叔仁为喻。武定七年,除太常卿。卒,赠骠骑大将军、中书监、兖州刺史。子蕴,太子舍人、阳夏太守。
《魏书·卷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幼儒亡后,妻淫荡凶悖,肆行无礼。子敬道、敬德,并亦不才,俱走于关右。幼儒从兄伯猷每谓所亲曰:“从弟人才,足为令德,不幸得如此妇,今死复重死,可为悲叹。”
《北史·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三》:幼儒亡后,妻淫荡凶悖,肆行无礼。幼儒时望甚优,其从兄伯猷每谓所亲曰:“从弟人才,足为令德,不幸得如此妇。今死复重死,可为悲叹。”
《魏书·卷一百四·列传第九十二》;及随父赴边,值四方多难,好习骑射,欲以武艺自达。荥阳郑伯调之曰:“魏郎弄戟多少?”收惭,遂折节读书。
《北齐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及随父赴边,好习骑射,欲以武艺自达。荥阳郑伯调之曰:“魏郎弄戟多少?”收惭,遂折节读书。
《北史·卷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及随父赴边,好习骑射,欲以武艺自达。荥阳郑伯调之曰:“魏郎弄戟多少?”收惭,遂折节读书。
《太平御览·卷六百一十一·学部五》:《三国典略》曰:齐右仆射富平子魏收字伯起,钜鹿曲阳人。幼习骑射,欲以武艺自达。太学博士郑伯猷调之曰:“魏郎弄戟多少。”收惭悟,乃折节读书,坐板床积年,板亦为之锐。收尝为《庭竹赋》以自发名。伯猷谓之曰:“卿不值老夫,犹当逐兔。”
《魏书·卷一百四·列传第九十二 》;出帝尝大发士卒,狩于嵩少之南,旬有六日,时既寒苦,朝野嗟怨。帝与从官皆胡服而骑,宫人及诸妃主杂其间,奇伎异饰,多非礼度。收欲言则畏惧,欲默不能已,乃上南狩赋以讽焉,年二十七,虽富言淫丽,而终归雅正。帝手诏报焉,甚见褒美。郑伯谓曰:“卿不遇老夫,犹应逐兔。”
《北齐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孝武尝大发士卒,狩于嵩少之南旬有六日。时天寒,朝野嗟怨。帝与从官及诸妃主,奇伎异饰,多非礼度。收欲言则惧,欲默不能已,乃上南狩赋以讽焉,时年二十七,虽富言淫丽,而终归雅正。帝手诏报焉,甚见褒美。郑伯谓曰:“卿不遇老夫,犹应逐兔。”
《北史·卷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孝武尝大发士卒,狩于嵩少之南,旬有六日。时寒,朝野嗟怨。帝与从官及诸妃主,奇伎异饰,多非礼度。收欲言则惧,欲默不能已,乃上南狩赋以讽焉,年二十七。虽富言淫丽,而终归雅正。帝手诏报焉,甚见褒美。郑伯谓曰:“卿不遇老夫,犹应逐兔。”
丛, 文俊, 《新出土北朝小楷墓砖墨迹(墨书未刻)<广陵王元羽妻郑太妃墓志考>》, 《中国书法》》 (9期), 2005年, (9期)
《北齐书·卷十八·列传第十》:初,博陵崔孝芬养贫家子贾氏以为养女,孝芬死,其妻元更适郑伯猷,携贾于郑氏。
《北史`卷五十四·列传第四十二》:初,博陵崔孝芬取贫家子贾氏为养女。孝芬死,其妻元更适郑伯猷,携贾于郑氏。
《北史·卷五十五·列传第四十三》:冯子琮,字子琮,长乐信都人,北燕主冯弘之后也。祖嗣兴,相州刺史。父灵绍,尚书郎、太中大夫。子琮贵,赠开府仪同三司。子琮性识聪敏,为外祖荥阳郑伯猷所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