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寅亮(1570年2月22日—1646年),字水鉴,号屺瞻。浙江钱塘县(今属杭州市)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浙江乡试解元,次年联捷进士。崇祯年间官至通政使司左通政。弘光时,官户部侍郎。隆武朝任工部尚书。隆武政权灭亡后,绝食殉国。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第一名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二甲进士。授南京礼部主事,升郎中。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引疾归里。三年后起复,先后任江西右参议[2]、按察使司副使、布政使司参政等。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任湖广提学副使[3]。因得罪权贵遭到弹劾。以丁忧去官。
天启二年(1622年)再起用为福建按察使司佥事,升湖广参议,转福建参议。天启六年(1626年)升南京尚宝司卿,不久又去职。崇祯四年(1631年)又起为尚宝司卿。崇祯七年(1634年)升任左通政。崇祯十二年(1639年)罢官。
弘光朝时,先后任太常寺卿、大理寺卿、户部侍郎。隆武朝,任工部侍郎、工部尚书。隆武二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十月,隆武政权灭亡,葛寅亮绝食殉国。
南京佛教改革
葛寅亮曾主导一场南京佛教改革,起自万历三十二年(1604)十二月以清查三大寺寺租,至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其“引疾归里”为止[4],历时三年多。这场改革以南京礼部之名义推行,起初获得南京礼部堂官及各司同僚支持,为自上而下推行之改革活动。所涉及到的僧人也是当时最多。除此之外其改革措施及内容也最详细广泛,不仅针对佛教内部僧务运作、寺院经济管理、僧人焚修等进行改革,也包含国家对佛教管理体制之改革,其出发点不仅是只是清除长期累积的弊病与振兴佛教,其实还包含加强对佛教颓势的控制,使佛教更好地为统治者服务。
葛寅亮的改革,在当时规模最大,涉及南京城内外,包括附郭的上元、江宁二县各佛寺,具有一定之规模,计入《金陵梵刹志》者共计176所,“其最小不计入者”尚有百馀所,所涉及之僧人也是当时最多。此次改革使南京佛教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振兴,甚至成为全国样板。但却因此得罪权宦势豪,正统士大夫也不以为然,此改革最终以葛寅亮遭辱罢官,失败收场,而南京佛教日益衰微。[5]
著作
曾仿北魏《洛阳伽蓝记》,编写《金陵梵刹志》。
佚事
注释
参考文献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