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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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猪马来语Cina Babi)是印尼马来西亚种族冲突以来,种族主义者经常用来称呼华人的歧视用语[1][2] 溯源早期东南亚华人移民的历史,有部份南洋华工先民签下卖身契成为“猪仔”(Si Babi)[a],通过仲介安排来到东南亚工作,之后落地生根并繁衍后代成为当地公民。[4][5] 另外华人有食用猪肉深厚传统,本地养猪产业亦主要由华人经营,所以在一般上都有“华人喜欢吃猪肉”的刻板印象;[6]同时伊斯兰教教条认定猪为不洁之物,故严格禁止教徒食用和接触猪只[7],这种厌恶亦使“猪”成为咒骂和侮辱的象征。[8]

事例

印尼

1998年印尼排华事件同样也有暴徒呼喊“Cina Babi”,然后开始抢劫华人经营商店和市场。[9]

马来西亚

2011年7月,森美兰金马士端姑阿都拉曼国中的一名马来裔中学教师,驱逐4名华裔学生离开教室,并失言辱骂学生“华人猪”,最终由淡边县教育局长与校方介入调解。[10]

2014年1月,雪兰莪蕉赖有一名华裔老翁发生车祸,在交通警察局报案之后,查案过程中被曹长无故辱骂“华人猪”。[11]

2015年4月,一名外籍工人在雪兰莪沙登绿野购物商场骚扰一名华裔女子,并出言辱骂“华人是猪”(Babi Punya Cina),因此被在场众人殴打。[12]

2015年9月16日,巫统青年团大港区部主席拿督嘉玛尤诺斯发起916红衫军大集会,对抗净选盟4.0集会,游行队伍中有激进份子辱骂“华人猪”。嘉玛回应解释“华人都吃猪肉,所以说Cina Babi没有问题”[13],并且拒绝对此言论道歉。[14]

2020年11月28日,柔佛新山一名华裔女空服员遭遇马来路霸,被对方举中指辱骂“华人猪”,及后路霸蓄意紧急煞车造成事故,并将女空服员殴打致伤。[15]

马来西亚拟议法案

2015年7月,马来西亚首相署拟议一项《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National Harmony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Bill),并在这项法案下设立仲裁庭,负责审理侮辱及歧视等言论和行为的投诉,但无权处理因此产生肢体冲突的刑事案件。[16] 2020年2月,首相署部长英语Minister in the Prime Minister's Department瓦塔慕迪预定将法案提呈国会寻求通过;[17] 同年8月,决定取消这项法案。[18][19]

法案一旦获得通过之后,在社交媒体辱骂“华人猪”、“华人回中国”(Cina Balik China)、“外来者”(Pendatang)的言论,或者任何人用动物辱骂友族、侮辱及威胁其他宗教,都有可能触犯法律。[16]

另见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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