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光群(1939年3月16日—),台湾新竹州新竹郡关西庄(今新竹县关西镇)人,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中华民国法界出身的政治人物,曾做过台中地方法院与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曾在多校授课民事诉讼法并为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
范光群 | |
---|---|
台湾省政府第17任主席 | |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4年10月13日 | |
前任 | 张博雅 |
继任 | 林光华 |
花莲县代理县长 | |
任期 2003年5月18日—2003年8月19日 | |
前任 | 张福兴 |
继任 | 谢深山 |
中华民国第1任行政院客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 |
任期 2001年6月14日—2002年1月31日 | |
行政院院长 | 张俊雄 |
前任 | 职务创立 |
继任 | 叶菊兰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日治台湾新竹州新竹郡关西庄(今新竹县关西镇) | 1939年3月16日
籍贯 | 新竹县关西镇 |
政党 | 无党籍 |
配偶 | 古节美 |
学历
| |
经历
|
范光群在家中兄弟间长幼顺序的排行第九,父亲为在关西被誉为“十子登科”传奇的范朝灯,兄弟包括台湾第一位获得医学博士的范光宇、以及首位台裔日本法官范光远。[1][2]
政治经历
2000年5月20日,陈水扁宣誓就职成为中华民国总统之后,便获聘担任总统府国策顾问。
2001年6月14日,陈水扁政府的行政院组织客家委员会,并延揽时任总统府国策顾问的范光群担任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2002年2月1日,卸下客委会主委的职务,重回总统府担任顾问一职;并获陈水扁总统任命为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主席(此时的台湾省政府已虚级化)。
2003年,由于花莲县长张福兴在任内病卒,于是内政部指定范光群代理花莲县县长的职权。[3]
2004年,卸下台湾省主席的职务。[4]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