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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贤(1385年—1467年),字惟善,山东宁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永乐九年(1412年)辛卯科,以诗经领经魁,永乐十年(1412年)壬辰科会试登乙榜,授河南鄢陵教谕。秩满,擢户科给事中,进光禄少卿。累官顺天府府尹。成化三年(1467年)卒,年八十三[1]。
《国朝献征录·卷之七十五》:顺天府尹王公贤墓志铭(姚夔):公讳贤,字惟善,其先通州人。曾大父璿,仕元,佥枢密院事。大父成任,虞城尹,赠通议大夫、顺天府尹。父友直,赠户科给事中,加赠通议大夫、顺天府尹。当元季扰攘,避兵山东。及我大明定天下,遂占籍宁阳。公生而岐嶷,体态与恒儿异。少长读书,潜心问学,遂以诗经领永乐辛卯乡荐,登乙榜,授鄢陵教谕。学久废弛,公振励而作兴之,然必以身?教,严条约,程课业,不易寒暑。又言于有司,新学官,饬庙祀,焕然一新,士咸知向学,多所造就焉。今户部尚书张睿、前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薛瑄,皆其高第弟子也。秩满,擢户科给事中,进光禄少卿。奉敕淮扬巡视民瘼,著廉干声用是,上知其才,遂有府尹之命。辇毂之下,兵民杂处,权势纵横。公不刚不柔,爬奸剔蠧,一处以公道。人见公言动尊严,亦不敢以非礼于吏,民大化之。尝以柴炭?民病语工部石尚书曰:京民劳疲极矣,□采运夫役与?保诸郡等无乃不可乎?石默然?逓减之。又惜薪中贵纵其下,非法凌府属叱跪于庭□火围之。公闻,趋至缚其人,欲以闻主者,温言谢乃□去。一日坐公堂,有悬金牌直入称权势官索板席若干。公曰:“明日来取。”察知其诈,及至,执之寘于法。其处事多类此。九载满表乞致仕,上不许,升正二品俸复任。又三载,再疏乞骸骨。上曰:“卿年七十,礼当致仕,然京畿冗繁,非尔不治。”所请不允。英宗皇帝复辟之初,顾谓近臣曰:“府尹如贤者,何可得哉!”至是公年七十有三,上章引疾力辞得请,即日上道。士民攀援塞途,恋恋不忍舍去。公在任尝修府治、学校及宋文丞相祠,事集而民不扰苟,有可省即省之,惟恐累于民,故民德之深如此。成化改元,用恩例进阶一级,授从二品阶中奉大夫。生洪武乙丑六月二十三日,卒成化三年五月三日,年八十有三。卒之日,乡人无老少皆奔走哭焉。公仕内外四十年,所至以勤慎称,非义一毫无所取,且宅心忠恕,待人不设勾绞,故人佩其德而钦服焉。自休官归田里十年,绝不以势利关心,恒与致仕翰林学士许道中优游徘徊于山岨水曲之间,吟风弄月,澹如也。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日夕?,天之道也。公葢得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