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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权制或称家父长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中,支配地位和特权主要由男子占据。[1][2][2]它既被用作技术人类学术语,指父亲、长男或男性群体控制的家庭或部族,也被用于女性主义理论,用以描述男子支配妇女和儿童的广泛社会结构。在这些理论中,它常常延伸到各种表现形式,即男子比造成剥削或压迫的其他人享有社会特权,例如通过男子主宰道德权威和控制财产。[3][4][5]父权制社会可以是父系社会,也可以是母系社会,这意味着财产和头衔分别由男性或女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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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权制与一套观念有关,这是一种父权制意识形态,其作用是解释和证明这种支配地位,并将其归因于男女之间固有的自然差异。社会学家对父权制是社会产物还是性别先天差异的结果持有不同的看法。社会生物学家将人类的性别角色与其他灵长类动物的性教育行为相比较,一些人认为性别不平等主要来自男女之间的遗传和生殖差异。社会建构主义者对这一论点提出质疑,认为性别角色和性别不平等是权力工具,已成为维持对妇女控制的社会规范。建构主义者会争辩说,社会生物学观点有助于为压迫妇女辩护。[6]
从历史上看,父权制表现在一系列不同文化的社会、法律、政治、宗教和经济组织中。[7]大多数当代社会实际上都是父权制社会。[8][9]
父权制的字面意思是“父亲的统治”[10][11],来自希腊语πατριάρχης (patriarkhēs),[12][13]“种族之父或酋长”,[14]是πατριά的复合词 (patria),“血统,血统,家庭,祖国”[15](来自πατήρ [patēr],“父亲”)[16]和ἀρχή (arkhē),“支配、权威、主权”。[17]
从历史上看,父权制一词曾被用于指男性户主专制统治;然而,从20世纪后期开始,这个词也被用来指主要由成年男子掌握权力的社会制度。[18][19][20]与第二波女性主义有关的作家,如凯特·米列,特别使用这个词;这些作家试图利用对父权社会关系的理解,使妇女从男性统治中解放出来。[21][22]这一父权制的概念是为了解释男性主宰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生物学现象。[23]
社会学家西尔维亚·沃尔比(SylviaWalby)将父权制定义为“男性支配、压迫和剥削女性的社会结构和实践体系”。[24]大多数社会都观察到按性别划分的社会分层,权力主要由男性掌握。
一些人类学、考古学和进化心理学证据表明,大多数史前社会是相对平等的,[25]这表明父权制社会结构直到更新世结束之后才随着新石器革命后农业和驯化等社会和技术的发展而出现。其他研究人员将性别分工和父权制置于200万年前的人类演化史中[26][27][28]。
[29][30][31]根据罗伯特·M。Strozier,历史研究尚未发现具体的“发起事件”。GerdaLerner断言不存在单一的事件,并记载了作为社会制度的父权制在世界不同时期产生于不同地区。[32]一些学者指出大约6000年前(公元前4000年)[33][34]的社会和技术事件,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大约200万年前的非洲资源稀缺时期是一个进化过程,是父权制的起源,也是父权制的开始。[35][36]
在恩格斯撰写的马克思主义在《家庭、私有财产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主要阐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将父权制的起源归结为传统上由男人控制的私有财产的出现。根据这一观点,男子指导家庭生产,并设法控制妇女,以确保将家庭财产传给自己的(男性)后代,而妇女则仅限于家务劳动和生育子女。勒纳对这一观点提出异议,认为父权制是在阶级社会和私有财产概念发展之前出现的。[37]
早在公元前3100年,在古代近东就发现男子对妇女的支配地位,限制妇女的生殖能力,被排除在“代表或建立历史”之外。[38]根据一些研究者的说法,随着希伯来人的出现,也存在着“将妇女排除在上帝-人类盟约之外”的现象。[39][40]
考古学家玛利亚·金布塔斯认为,从乌克兰大草原到爱琴海、巴尔干半岛和意大利南部旧欧洲早期农业文化的库尔干建筑入侵者浪潮形成了男性等级制度,导致西方社会父权制的兴起。[41]StevenTaylor认为,父权统治的兴起与社会分层等级政治的出现、制度化的暴力以及与气候压力时期有关的分离的个别自我有关。[42]
在《星火燎原:烹饪如何让我们成为人类》一书中[43]英国灵长类动物学家理查德·兰厄姆提出,雄性和雌性之间劳动分工的起源可能起源于烹饪的发明,[44][45]据估计在1到200万年前,与人类获得对火的控制同时发生。[46]这个想法最早是由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Engels)在1876年的一篇未完成的论文中提出的。
一位著名的希腊将军美诺在柏拉图式的同名对话中总结了古典希腊关于男女各自美德的普遍观点。他说: [47]
首先,如果你取一个人的美德,人们很容易说一个人的美德就是:他有能力管理他的城市事务,管理好这些事务,以便利他朋友,伤害他的敌人,并且注意避免痛苦伤害自己。或者拿女人的美德来说,不难把它形容为:管好房子,在室内看管财产,服从丈夫。
——Meno,柏拉图十二卷
亚里士多德的作品将女性描绘成在道德、智力和身体上都低于男性;视女人为男人的财产;声称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是生育和为家庭中的男人服务;并认为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是自然而美德的。[48][49][50]
《父权制的创造》一书的作者格尔达·勒纳说,亚里士多德认为女人的血液比男人冷,这使得女人不能进化成男人,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性别是完美和优越的。MaryanneClineHorowitz指出,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贡献创造的形式和模式”。这意味着,世界上任何不完美之处,都必须由女人引起,因为一个人不能从完美中获得不完美之处(他认为是男人)。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理论中具有等级统治结构。勒纳声称,通过一代又一代的父权制信仰体系,人们习惯于相信男人比女人优越。这些符号是孩子们长大后学习的基准,父权制的循环远远超过希腊人。[51]
埃及没有留下任何哲学记录,但是希罗多德留下了他对埃及妇女和雅典妇女角色对比的震惊的记录。他指出,埃及妇女进入市场,从事贸易。在古埃及,中产阶级妇女有资格参加地方法庭,从事房地产交易,继承或遗赠财产。妇女还获得了贷款,并见证了法律文件。雅典妇女被剥夺了这种权利。[52]
然而,随着受亚里士多德教育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征服,希腊的影响得以传播。[53]
在中国这一时期,性别角色和父权制仍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学作为汉代官方宗教,对女性的行为、社会地位、道德行为都有很强的规范性。[54]儒家的《三从四德》将女性的忠诚和服从置于价值之上。也就是说,顺从的女人婚前要服从父亲,婚后要服从丈夫,守寡要服从大儿子,贤淑的女人要遵守性礼仪、说话要典雅、端庄。工作上要勤劳。[55]儒家弟子班昭在《女诫》一书中写道,女人最关心的是在父权人物如丈夫或父亲面前从属,她们不需要关心自己的智慧或才能。[56]班昭是中国早期妇女教育的倡导者,然而,她关于妇女平庸和奴役行为的广泛论述却使其他人觉得,这种叙述是企图将妇女置于当代女性主义视野中的错误愿望的结果。与三从四德类似,《女诫》也被作为道德准则用于正确的女性行为,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广泛接受。[57][58]
在中国明朝,守寡妇女被认为永远不会再婚,未婚妇女则被认为一生贞洁。[59]《列女传》是一本包含儒家贞女思想的女性传记的书,在明代广为流传。按照这种新儒家理想生活的妇女在官方文件中受到赞扬,有些妇女还建立了纪念她们的结构。[60]
在古代日本,社会权力分布更加均匀,特别是在神道崇拜天照神的宗教领域,古代文献中大量提到大祭司和魔术师。然而,与西方君士坦丁同时代,“日本天皇改变了日本的崇拜方式”,在宗教女性主义者所谓的“父权革命”中赋予男神至高无上的地位,压制了女性的精神力量。[61]
尽管16世纪和17世纪的许多理论家同意亚里士多德关于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的观点,但直到1680年以后的某个时候,他们都没有试图证明基于父权制家庭的政治义务。父权政治理论与罗伯特·菲尔默密切相关。1653年之前,菲勒完成了一部名为《祖师爷》的作品。然而,直到他死后才出版。在书中,他捍卫国王的神圣权力,根据犹太教-基督教的传统,王位继承自亚当,人类第一人。[62]
然而,在18世纪后半叶,父权制的教士情绪正面临来自知识权威的挑战——德尼·狄德罗的百科全书否认父权继承,说:“……理由告诉我们,母亲拥有与父亲同等的权利和权威,因为强加给孩子的义务源自于母亲。因为父母对将她们带入这个世界负有同等责任。因此,上帝关于子女服从的实在法则毫无区别地结合了父亲和母亲;两人都对子女具有某种支配地位和管辖权……”[63]
在19世纪,各种妇女开始质疑普遍接受的基督教经文的父权制解释。贵格会成员萨拉·格里姆凯对男性翻译和诠释与性别角色有关的段落的能力表示怀疑。她建议对有关妇女的段落进行其他翻译和解释,并对一些诗句进行了历史和文化批评,认为这些诗句的训诫适用于特定的历史情况,不应被视为普遍命令。[64]
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利用格里姆凯对圣经来源的批评为女性主义思想奠定了基础。她出版了《女性圣经》,提议对旧约和新约进行女性主义解读。女性主义理论进一步扩大了这种倾向,它谴责了犹太-基督教父权制传统。[65]2020年,社会理论家和神学家伊莱恩·斯托基(ElaineStorkey)在其著作《宗法世界的妇女》(WomeninaPeratoryWorld)中重述了30名圣经妇女的故事,并将她们今天面临的挑战应用到妇女身上。她同时从希伯来圣经和新约圣经中分析父权制的不同,并勾勒出旧约中妓女拉合的悖论,拉合在《新约雅各书信》和《希伯来书信》中成为榜样。[66]迈克尔·格罗斯伯格在他的文章《司法宗法:世纪之交的家庭法》中创造了司法宗法这一短语,指出"法官成为家庭和国家之间的缓冲器","司法宗法主宰家庭法,因为在这些体制和阶级内部的竞争中,法官成功地保护了家庭法。ng他们对管理炉灶的法律的权力。[67]:290–291
在中国清朝,规范道德、性和性别关系的法律仍然以儒家教义为基础。男子和妇女都受到关于性行为方面的严格法律的约束,但是与妇女相比,男子很少受到惩罚。此外,对于妇女的惩罚通常会伴随著强烈的社会污名,这种污名会让妇女无法嫁人,但却并不会影响男性。[6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尽管法律文字禁止任何形式的杀害女婴,社会上依然存在有选择地杀害女婴的行为,而监管不到位导致许多此类行为未受处罚。[69]
女性主义理论家广泛地论述父权制,要么是造成妇女压迫的主要原因,要么是作为互动系统的一部分。激进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舒拉密斯·费尔斯通将父权制定义为压迫女性的制度。舒拉米斯·费尔斯通认为,父权制是由男女之间的生理不平等造成的,例如妇女生育子女,而男子生育子女。[70]费尔斯通写道,父权思想支持对妇女的压迫,并以生育的喜悦为例,她称之为父权神话。女性必须控制生育才能摆脱压迫。女性主义历史学家格尔达·勒纳认为,男性控制女性的性和生殖功能是父权制的根本原因和结果。[71]AlisonJaggar也认为父权制是妇女压迫的主要原因。父权制通过疏离妇女的身体来实现这一点。
互动系统理论家艾里斯·玛丽恩·杨和HeidiHartmann认为父权制和资本主义相互影响,压迫女性。他们和其他社会主义和马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使用父权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父权制来描述资本主义和父权制在产生和复制对妇女的压迫方面的互动关系。[72]根据哈特曼的说法,父权制一词将压迫的焦点从劳动分工转向直接对男性承担作为性别责任的道德和政治责任。因此,父权制既具有系统性又具有普遍性,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和阶级斗争观念的适应。[73]
在这方面,LindseyGerman代表了一个异常值。德国主张有必要重新定义父权制的起源和来源,称主流理论“对妇女压迫和家庭性质的历史变化几乎一无所知”。[74]也没有多少概念表明,不同阶级之间的压迫有多大不同。“相反,父权制不是男子压迫妇女或性别歧视本身的结果,男子甚至不是这种制度的主要受益者,而是资本本身。因此,女性解放需要“从评估妇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物质地位开始”。在这一点上,德国人与杨或哈特曼不同,他们拒绝接受父权制是女性压迫的根源(“永恒真理”)。[75][76]
美国非裔女性主义作家和理论家奥德雷·洛德认为种族主义和父权制是相互交织的压迫体系。[77]萨拉·鲁迪克(SaraRudick)是一位哲学家,他在母亲伦理学背景下撰写了关于“好母亲”的文章,描述了当代母亲面临的困境,这些母亲必须在父权制度下训练自己的孩子。她问“好母亲”是否训练她的儿子在父权制的等级制度中具有竞争力、个人主义和舒适感,知道他在经济上可能很成功但很卑鄙的人,或者她是否抵制父权制的意识形态,将她的儿子社会化,使其成为合作和集体,但在经济上不成功的人。[78]
GerdaLerner在1986年的《父权制的创造》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父权制作为压迫妇女制度的起源和再生产的主张,并得出结论认为父权制是社会建构的,被视为自然无形的。[79]
一些女性主义理论家认为,父权制是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对男女都有害。[80]它通常包括任何唤起男性对女性的支配地位的社会、政治或经济机制。由于父权制是一种社会结构,因此可以通过揭示和批判性地分析父权制的表现来克服它。[81]
Jaggar、Young和Hartmann是女性主义理论家之一,他们认为父权制度应该被彻底推翻,特别是异父权家庭,他们认为异父权家庭是女性压迫的必要组成部分。家庭不仅通过推动自己的附属者改变和服从来充当大文明的代表,而且作为以户主统治其居民的父权国家统治的组成部分而发挥作用。[82]
许多女性主义者(特别是学者和活动家)呼吁将文化重新定位作为解构父权制的一种方法。文化再定位与文化变迁有关。它涉及重建一个社会的文化观念。[83]在父权制这个词被广泛使用之前,早期的女性主义者使用大男子主义和沙文主义来大致指同一现象。[84]提交人贝尔·胡克斯辩称,新术语确定了男子或妇女可以相信和采取行动的意识形态体系本身(男子声称比妇女占支配地位和优越地位),而以前的术语只意味着男子充当压迫妇女者。[85]
社会学家JoanAcker分析了父权制的概念及其在女性主义思想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认为父权制是一种“普遍、跨历史和跨文化现象”,即“妇女处处或多或少地受到男子的压迫[……]倾向于一种生物本质主义”。[86]
安娜·波勒特将父权制一词的用法描述为循环的,并加以解释。她指出,关于父权制的讨论造成了“理论僵局……在应该解释的内容上贴上结构性标签”,从而削弱了解释两性不平等的可能性。[87]
其他灵长类动物(例如黑猩猩[88][89])关于男性性胁迫和女性抵抗的证词表明,在人类物种出现之前,父权制背后的性利益冲突。[90]然而,不同灵长类物种中,男性对女性的权力范围差别很大。[91]例如,在倭黑猩猩(人类的近亲)中,男性对女性的胁迫很少(如果有的话)被观察到,而且倭黑猩猩被广泛认为是母系社会结构中的母系。[92][93][94]
性别在人类社会中的作用也存在很大差异,在生物学决定人类社会结构的程度方面,学术界没有达成共识。《大英百科全书》指出,“……许多文化都优先赋予某一性别权力……”。[95]一些人类学家,如弗洛丽安娜·西科迪科拉,认为父权制是一种文化普遍性,而男性学者大卫·布钦德则认为罗兰·巴特对前提名一词的描述,即父权制。然而,确实存在一些人类学家描述为母系文化的文化。[96]例如,在摩梭族(中国云南省的一个小社会)[97]中,妇女对决策行使更大的权力、权力和控制。其他社会主要是土著部落群体中的母系社会或母系社会。[98][99]
进化心理学的一个早期理论解释了父权制的起源,其出发点是女性几乎总是比男性投入更多的精力来生产后代,因此,在大多数物种中,女性是男性竞争的一个限制因素。这有时被称为贝特曼原则。它表明,女性优先考虑那些能够控制更多资源的男性,从而导致男性为了获得资源和权力而相互竞争。[100]
一些社会生物学家,如史蒂文·戈德伯格,认为社会行为主要是由遗传决定的,因此父权制更多地产生于固有的生物学而非社会条件。戈德伯格认为父权制是人类文化的一个普遍特征。1973年,戈德伯格写道,“对每一个被观察到的社会的民族学研究都明确指出,这些情感存在,实际上没有任何变化。”戈德伯格在人类学家中批评道。[101]关于戈德伯格关于“男人和女人的感觉”的说法,埃莉诺·利考克在1974年反驳说,关于妇女态度的数据“稀少和矛盾”,关于男子对男女关系的态度的数据“含糊不清”。此外,没有考虑殖民主义对研究中所代表的文化的影响。[102]
人类学家和心理学家芭芭拉·斯穆茨(BarbaraSmuts)认为,父权制是通过男性的生殖利益与女性的生殖利益之间的冲突在人类中演变而来的。她列出了它出现的六种方式:[需要更深入解释]
灵长类动物中的父系和母系社会结构可能由性激素介导。例如,倭黑猩猩表现出母系社会结构,雄性比父系黑猩猩睾丸激素水平低。[104]激素被宣布为“性宇宙的关键”,因为它们存在于所有动物中,是两个关键发展阶段的驱动力:胎儿性别决定和青少年个体青春期。[105]睾酮和雌激素分别被冠以“男性荷尔蒙”和“女性荷尔蒙”的标签,[106]因为它们在男性化或女性化身体中扮演的角色。它们也可能与个体、性别和物种之间的心理和行为差异有关。例如,睾酮与支配性和攻击性行为以及男性典型的性行为有关。研究还发现,高出生前睾酮或低手指比与男性攻击性强有关。[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在人类中,父权制社会结构可能由于中间性选择(即女性配偶选择)或性内选择(即男性-男性竞争)而演变。[115][116]与睾丸激素相关的身体特征,如面部毛发和低声音,有时被用来更好地了解人类进化环境中的性压力。这些特征可能是由于女性择偶的结果,也可能由于男性与男性之间的竞争而出现的。与干净利落的男性相比,留着胡须和低嗓门的男性被认为更具统治力、更具攻击性、地位更高,这意味着留着脸部毛发和低嗓门的男性更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地位,从而提高生殖成功率。[117][118][119][120]
从生物学的角度探讨了男性犯罪问题。大多数犯罪都是男人作为行为人的。[121][122]社会学家/犯罪学家李·埃利斯对男性犯罪提出了进化论解释,称之为进化神经雄激素理论。世界上最残忍的罪犯的睾丸素含量最高,而那些因犯下更无害的罪行而服刑的罪犯则更高。[123][124][125]
因此,埃利斯认为,人类男性大脑的进化已经达到了在危险边缘具有竞争力的程度,而黑社会是男性行为极端形式的一个例子。[123][124][125]
为了获得资源、领地、配偶和更高的地位而采取主动和群体导向的行为。他的理论,男性战士假说,假定在整个原始人类历史上,男性进化成联盟或群体,以从事群体间的侵略,并增加他们获得资源、配偶和领土的机会。Vugt认为,这种男性社会动态的进化解释了人类战争史与现代帮派对抗。[126][127][128][129][130][131]
社会学家倾向于拒绝对父权制的生物学解释,[132]并认为社会化进程主要负责确定性别角色。[133]按照标准的社会学理论,父权制是代代相传的社会学建构的结果。这些结构在具有传统文化、经济发展较少的社会最为突出。[134]然而,即使在现代发达社会,家庭、大众媒体和其他机构传达的性别信息也大多偏向于具有支配地位的男性。[135]
虽然父权制在科学氛围中存在,“妇女由于处于怀孕后期或育儿早期而在参与狩猎方面处于生理劣势的时期很短”,在游牧民族时期,父权制仍然不断增长权力。[136]Lewontin等人认为,这种生物决定论不公正地限制了妇女。在他的研究中,他指出,女性的行为方式一定不是因为她们在生物学上倾向于,而是因为她们被判断为"她们是否符合当地女性形象的刻板印象。[137]
女性主义者相信人们产生了性别偏见,这种偏见世代相传,由受益者来实施。[138]例如,人们历来声称妇女在月经期间不能作出合理的决定。这种说法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男人也有一段时期会变得咄咄逼人、不理智;此外,衰老和类似的医学问题造成的无关影响常常归咎于更年期,从而扩大了更年期名声。[139]这些生物学特性以及妇女特有的其他特性,例如她们怀孕的能力,常常被用来作为软弱的一个属性。[138][139]
社会学家西尔维亚·沃尔比(SylviaWalby)组成了六个重叠的结构,这些结构定义了父权制,并且在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时代采用不同的形式:
然而,父权制是自然的,这一观点遭到许多社会学家的抨击,解释说父权制是历史条件而不是生物学条件造成的。在技术简单的社会里,男性的体力和女性的共同怀孕经历相结合,维持了父权制。[140]技术进步,特别是工业机械,逐渐削弱了体力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同样,避孕也使妇女能够控制她们的生殖周期。[141]
虽然父权制一词通常指男性统治,但另一种解释则将其理解为字面上的“父权统治”。[142]因此,有些人相信父权制不仅仅是指男性对女性的权力,而是指年龄和性别所决定的权力表达,比如年长的男性对女性、儿童和年轻男性。其中一些年轻人可能继承这些习俗,因此继续这些习俗与利益攸关。其他人可能会反抗。[143][144][需要更深入解释]
这个精神分析模型基于弗洛伊德对正常神经质家庭的描述的修正,并运用俄狄浦斯故事的类比。[145][146]那些不属于母/父/子三重唱诗班的人较少受男性权威的支配。[147]
在这种情况下,权力的运作通常是无意识的。[148]一切都是服从的,即使是父亲也受制于它的严格限制。[149]它体现在日常行为、习俗和习惯中未言的传统和惯例中。父亲、母亲和继承的长子之间的三角关系常常构成大众文化的动态和情感叙事,并在求爱和婚姻仪式中表现出来。[150]它们为组织与家庭无关的权力关系提供了概念模式,例如政治和商业领域。[151][152][153]
从这个观点出发,激进的女权主义者舒拉米斯·费尔斯通(ShulamithFirestone)在她1970年的《性辩证法》中写道:
当马克思观察到家庭内部包含了后来在社会和国家中广泛发展的所有对立时,马克思发现了比他所知道的更深刻的东西。因为除非革命连根拔起基本的社会组织,否则生物家庭——权力心理总是可以通过它走私的纽带——剥削的绦虫永远不会被消灭。[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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