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情》(英语:The Unwritten Law)是1985年上映的一部香港电影,由吴思远执导,叶德娴与刘德华主演。剧情讲述一名贫苦妓女被诬告杀害富商之子的故事。香港票房达1,161万港币,备受好评;获提名第5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及最佳编剧[4]。
电影取得成功后,开拍了续集《法内情》及《法内情大结局》。由于三部作品成功地表现出了一段感人至深、赚人热泪的母子情(再加上1982年刘德华主演的首部电视剧《猎鹰》两人也是母子关系),所以叶德娴有了“刘德华妈妈”之称谓。
剧情
刘志鹏(刘德华 饰)自幼在孤儿院长大,于英国伦敦大学法学院以荣誉毕业生毕业,专攻刑法,刚取得律师执照返港执业。志鹏少年得意,女友一家有著法律界背景,使其得以接触法政商界名人。这时发生了一个案子:一名50多岁的老妓女刘惠兰(叶德娴 饰)涉嫌杀死一名富人之子,而死时正在欢场作嫖客。当时无人愿意为她辩护,而她也只想以一死来了结自己。在众人不看好下,职业道德和正义感驱使刘志鹏接下这个案子。
初为律师的志鹏在老关(刘兆铭 饰)的帮助下四处查访证据,逐渐抽丝剥茧案件的真相,同时却受到女友父亲的反对,并也因忙著寻觅证据,与女友(蓝洁瑛 饰)关系逐渐形同陌路。惠兰意外地看见志鹏有自己当年赠与儿子刻有“鹏程万里”的怀表,发现志鹏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当志鹏出生时,惠兰把他交托给孤儿院院长玛利亚,但惠兰并未对志鹏弃置不理,一直从事舞女工作,以无名氏叔叔的身分供养志鹏,更筹得钱让志鹏赴伦敦大学法学院就读。惠兰担心这份关系如果曝光,会对志鹏的名誉、身分造成损害,护子心切下便隐瞒这个真相,并拒绝让志鹏替自己辩护。
志鹏没有办法接受惠兰临阵拒绝自己的辩护,惠兰一语不发,最后在老关的相劝之下,终于同意让志鹏辩护。在法庭的攻防上,志鹏逻辑清晰地一一反驳、指出指控证人的矛盾之处,并依据线索推论死者是一名性变态的嫖客,志鹏找出同遭性虐待的妓女出庭作证,也找了死者的心理医生作证。然而心理医生却在法庭上否认死者是自己的病人。幸而志鹏的孤儿院同学在该心理医生诊所当护士,也愿意出庭作证,并拿出病历证据证明死者确实是病人。
而检察官(秦沛 饰)托人至欧洲找到已经退休的孤儿院院长玛利亚,出庭作证志鹏与惠兰是母子关系。根据英国律例规定律师与委托人之间不得有这样的亲属关系,要求法官立即撤销诉讼。然而玛利亚手按著十字架,坚决地否认志鹏与惠兰的母子关系。在陪审团的同意之下,法官判决惠兰是遭死者嫖客虐待,出于自卫之下的正当防卫而当庭释放。剧终时,志鹏始终不知道自己与生母惠兰的关系。
角色
演员 | 角色 |
刘德华 | 刘志鹏,刘惠兰之子 |
叶德娴 | 刘惠兰,刘志鹏之母 |
蓝洁瑛 | 安妮(刘志鹏女朋友),后分手。 |
邓丽盈 | 殷小萍(护士证人,刘志鹏以前孤儿院的同学) |
刘兆铭 | 老关(刘志鹏的助理) |
秦沛 | 严德刚 (严大状)(控方检察官) |
黎萱 | 蓉姐(妓女) |
王伟 | 蓝大状 |
李国麟 | 丁大状 |
翁世杰 | 曾永廉(死者) |
陈有后 | 曾父(曾永廉父亲) |
取景
歌曲
- 主题曲
歌名 | 演唱者 | 作曲 | 填词 |
〈亲爱的小孩〉 | 苏芮 | 陈复明 | 杨立德 |
- 插曲
歌名 | 演唱者 | 作曲 | 填词 |
〈记忆中漫步〉 | 刘德华 | 赵文海 | 郑国江 |
〈我愿独行〉 |
在1989年刘德华发行的首张国语专辑《回到你身边&法内情》中,收录有刘德华翻唱的《亲爱的小孩》这首歌。
奖项
年份 | 颁奖典礼 | 奖项 | 名字 | 结果 |
---|---|---|---|---|
1986 | 第5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 最佳女主角 | 叶德娴 | 提名 |
最佳编剧 | 吴思远 | 提名 |
续集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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