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在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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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在宥(16世纪—1630年代),元弢巢云,浙江湖州府长兴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沈在宥原名沈永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中浙江乡试第七十七名举人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2][3],八年获授工部虞衡司主事,九年管理盔甲厂,十年丁忧守制,十三年降补詹事府录事,十四年升都察院炤磨,升南礼部主客司主事,升郎中,转任福建漳州知府,有廉正名声。当时海盗藉驱除贪污为名掠夺居民,他警告对方切勿侵犯;升任兴泉道参议,独身上路时病重,对役夫说:“我对漳州人民无德,不要用后事连累。”过境后即卒[1][4]

家族

曾祖沈容;祖沈世安,乡饮宾;父沈万𬭎,冠带耆宾。

引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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