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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殷汝耕(1883年—1947年12月1日),字亦农,出生于福建福州,祖籍浙江温州平阳(今属苍南)。中国的财税官僚与近代政治人物,曾出任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的政务长官。
殷汝耕于1883年出生于福建福州,光绪三十年十二月(1905年),官费留学日本(21岁),宣统元年(1909年)入第七高等工科,后加入中国同盟会,曾追随黄兴参加辛亥革命。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以后再赴日本留学。1919年从早稻田大学毕业回国,进入北洋政府财政部里担任司长,与殷同、袁良(前北平市长)、程克(前天津市长)并称日本通四巨头。殷汝耕也用妻姓,取了个日本名叫井上耕二。
1935年,日本与中国在华北的冲突增加。11月24日,在土肥原贤二怂恿下,冀东“非武装区”专员殷汝耕宣布“自治”,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1]殷汝耕出任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委员长,宣布脱离国民政府,并且将通县、临榆、抚宁、昌黎、卢龙、迁安、滦县、乐亭、丰润等二十二县纳入其辖下,因此被国民政府通缉。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为行政长官,以池宗墨任秘书长,下设民政、财政、外交等五厅。国民政府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与殷汝耕等人进行对抗。
1937年3月2日,殷汝耕飞长春面见板垣征四郎,商谈扩大伪组织事宜[2]:5377。6月17日,殷汝耕所属教导队在冀东玉田县城北强缴民间自卫枪械,激起人民反抗,参加反抗者共21村[2]:5447。6月21日,殷汝耕由通县至天津,往见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田代皖一郎,议定扩充“保安队”实力,并重新分配防区[2]:5450。殷汝耕后来在1937年7月29日发生的通州事件中失去了日方的信赖。
1938年2月1日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被并入王克敏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抗战胜利后,殷汝耕被重庆国民政府以汉奸的罪名逮捕,入押在南京老虎桥监狱,在狱中手抄《金刚经》。
1947年被判处死刑。12月1日上午,前冀东自治政府主席殷汝耕在南京老虎桥监狱刑场被枪决[2]:8464。临刑前写汪精卫〈飞花〉诗一首:“春来春去有定时,花开花落无尽期,人生代谢亦如此,杀身成仁何所辞。”[3]执行庭设在南京可容万人的朝天宫大殿,这天殿内殿外挤满观看的市民。
殷汝耕有一兄长殷汝骊,为北洋政府前财政部次长。汝骊厌恶汝耕,曾对陈铭枢说:“此弟品质极坏,只要有利可图,他就能卖友,甚至会出卖民族。”[来源请求]殷汝骊之子殷之浩为大陆工程公司创办人,殷之浩之女殷琪曾为台湾高铁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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