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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跆拳道運動選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杨宜蓁(1985年10月26日—),原名杨淑君,前中华民国女子跆拳道国家选手。2010年亚运跆拳道争议事件的当事人,现任台北市立大学体育学系助理教授级技术人员。
杨淑君,生于台湾新北市莺歌区,新北市莺歌区中湖国小、新北市树林区育林国中、华侨中学毕业,中国文化大学体育学士、国立体育大学运动技术研究所硕士、国立体育大学竞技与运动科学研究所博士。
2010年11月17日,杨淑君作为中华代表队成员参加在中国大陆广州举办的2010年亚洲运动会,在跆拳道女子49公斤级预赛中首场对阵越南选手武氏厚。赛前双方试踢时,台下技术人员发现问题并向主裁判示意,之后应主裁判要求,教练刘聪达撕下后脚跟之两片旧款感应贴片。后当杨正在比赛中并以9-0领先对手时,亚运会跆拳道比赛技术代表赵磊声称接到韩国电子护具工程师向其报告,杨淑君脚后跟电子感应片有异常反应[1],于是安排当场韩裔菲律宾籍技术监督委员洪性天进行检查,随后宣布中断比赛;现场亚跆盟竞赛监督委员磋商讨论后[2][3],认为比赛前被技术官员要求取下的电子感应片有犯规之嫌,最后由世界跆拳道联盟副秘书长梁振锡裁判长宣布杨淑君因电子感应片犯规以0比12落败[4]。中华代表队当场表示无法接受此判罚,在场上抗议一个多小时,但仍以电子感应片犯规败结束比赛,引起了台湾社会的激烈反应和不满。
台湾体委会宣布政府视杨淑君为金牌选手,将给与300万元奖金培训,并且聘请律师,花费三百多万元,聘用律师,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出国际仲裁[5][6][7][8]。杨淑君也因此获得台北市立教育大学体育系聘用为技术讲师,位阶等同于助理教授。台湾跆拳协会也同时向世界跆拳协会提出抗告。此事引起国际体坛的注意。
经世界跆拳道联盟组成委员会调查后,仍然维持原判决,认定杨淑君因使用旧款电子袜违规而落败。针对霸占场地抗议的部份,裁决杨淑君停权三个月、教练刘聪达1年8个月、中华跆协罚款5万美元。台湾跆拳协会接受此判决,认为是电子袜不合规定,体委会则认为台湾无法提出有力佐证来证明选手并未违规,进行国际仲裁也难有结果[9]。杨淑君称为了伦敦奥会,主动撤回了要求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的要求,接受世界跆拳道联盟的判决结果[10]。
2011年8月1日,前跆拳道协会理事长陈建平受访时指出,新任理事长许安进胁迫跆拳道选手杨淑君撤回告诉,放弃为2010亚运失去资格事件,向国际运动仲裁庭争取清白的机会[11][12]。但杨淑君本人未对此事做出声明。
2012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八强战中以0:6分数败给泰国选手查娜堤普(Chanatip Sonkham),大会排名第九[13][14][15][16][17]
杨淑君登录的资讯为168公分、体重49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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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与前职棒投手林煜清登记结婚(当时效力于兄弟象),同年7月29日产下一子,2016年产下一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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