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威(英语:Leung Kam-wai,1985年—),前街工成员,前支联会常委,香港泛民主派人士,前任香港葵青区议会主席兼前葵涌邨北选区议员[1]。
经历
梁锦威于香港浸会大学中国研究课程毕业,曾任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主席及署理会长。[2]
在2019年8月,他的办事处曾两度被泼粪,案件被警方列作刑事毁坏处理。[3]
2021年9月8日,支联会在限期前并没有按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资料,梁锦威被警方国安处以《香港国安法》下的《实施细则》附表5有关“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拘捕。[4]
2021年10月22日,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听取各方陈词后,先批准邹幸彤、邓岳君及徐汉光三人的保释申请,惟邹另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须继续还押。指定法官罗德泉又指,即使梁锦威及陈多伟没有申请保释,仍会批出两人的保释,换言之五名被告均获保释,但梁氏以保释条件模糊为由拒绝保释,选择继续还押。
各方经商讨后,第二次预审暂定于翌年1月25日进行,正审日期仍待定。[5]
2021年11月1日,梁锦威与其馀4名被告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并同胡志伟另外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最终于12月13日判处其9个月监禁,因其未有上诉,梁因此于11月12日起失去葵青区议员资格,成为本届区议会第三位因判囚而失去资格的区议员。[6][7]
2021月12月22日,梁锦威改为承认拒交资料罪,被即时判囚三个月,其中两个月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为11个月。[8]
服刑期间,他关注葵涌邨出现群组爆发,衷心祝福“葵涌邨的疫情尽快过去,大家一切平安!”,希望疫情尽快过去。
2022年4月19日,梁锦威早上刑满出狱。他希望大家都唔好气馁,过去坚持嘅嘢都继续坚持落去。他又表示理解目前的政治环境、社会气氛均较差,但明言不会离开香港,“相信嘅嘢真系唔好放弃”。他都成为唯一出狱的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被告人士。[9]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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