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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发电厂清流机组为一座位于台湾花莲县秀林乡铜门村的小型水力发电厂。旧称清流发电厂,台电公司东部发电厂进行组织改造后,将该厂全名改名为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发电厂清流机组。民间又有清流水力发电厂、清流电厂等称呼。厂区坐落在木瓜溪下游左岸处,邻近东部发电厂铜门机组。清流机组最早于1941年启用,但不久即毁于洪水[1][2],目前所运转的电厂则是1980年代台电公司开发花莲木瓜溪水力发电工程的第一座电厂[3][注 1]。
清流发电厂最早于台湾日治时期由日本人所规划兴建,并于1939年动工开始发电厂工程,于1941年10月,发电厂工程竣工开始运转供电,当时称为“清水第二发电所”,是一座采川流式发电的小型水力发电厂,水源取自木瓜溪支流清水溪的支流清流溪的溪水进行发电,装置容量为5000瓩。
1943年至1945年之间,台湾遭遇严重之台风及暴雨侵害,导致清水第二发电所损坏严重[4]。尤其在1945年间奇莱附近发生大山崩,破碎山岩被水冲刷流入木瓜溪中,导致溪床上升高达10多公尺,让铜门村附近的清水第二发电所及铜门发电所皆被埋没在砂石之中[5][6]。
1946年,二战结束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后隔年,台湾省政府旗下之台湾电力公司计画修复位遭美军轰炸原日本人所遗离下来的发电设施,1949年5月11日,时任台电公司总经理的刘晋钰率领台电企划处工作人员等多人前往花莲立雾、初音、铜门以及清水第二等日本人所遗留之发电机组进行考察。
1983年,台电公司进行木瓜溪流域电厂扩建工程,在清水第二发电所原址的上方兴建发电厂,装置一部容量4,200瓩(4.2MW)之横轴法兰西斯式水轮发电机(Francis turbine),整套电器设备工程由大同公司制造[7],发电厂重建工程完工后改称为“清流发电厂”[2]。
1990年6月,欧菲莉台风(Ofelia)让原清水第二发电所的厂房再度浮出溪床之上,因此如今仍可在木瓜溪右岸溪床上看到清水第二发电所的遗迹。[8]
1995年4月8日,木瓜溪沿岸发生山崩,同年5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更受到连日大雨影响,造成大量落石崩坍,清流发电厂的压力钢管被落石击毁,主变压器散热器亦被落石击毁,受损严重,嗣后台电东部发电处随即进行防护及抢修工作,于1996年3月8日修复完成重新发电[9]。
2001年5月台电公司因应政府组织改革,将“东部发电处”改组成“东部发电厂”,清流发电厂改称为东部发电厂清流机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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