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北警察署警察署開始進行古蹟修復工程恢復原貌,做為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使用。 2018年10月14日,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開館。 北署位在蓬萊町(現大同區寧夏路錦西街口),署長由警視任之。大正9年(1920年)設置,其前身為大稻埕警察署。以下是昭和16年(1941年)北署直轄和轄下警察官吏派出所(以下簡稱派出所)管轄區域一覽。
原臺南警察署901年),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改制「警保課」為「警察本署」,並改地方官制為二十廳,廳下設警務課及支廳。大正8年(1919年),警察本署改稱「警務局」,隔年地方官制改為五州二廳,此時臺南州設有「警務課」,州轄臺南市則設有「警察署」歸警務課管轄。 臺南警察署座落於臺南市幸町一丁目8番地,由臺南州土木課營
臺北南警察署繕係設計,為一棟兩層樓的建築。其建築設計類似於臺北北警察署,以及當時其他城市的警察署廳舍建築;多為位於街角,建築兩翼向兩側對稱伸展的形式。 以下是昭和16年(1941年)南署直轄和轄下警察官吏派出所(以下簡稱派出所)管轄區域一覽。 台灣總督府警察 台北公會堂(鄰近設施) 台北市役所,《昭和十六年 台北市統計書》,台北市役所,1943
東松山市埼玉縣警察(日语:埼玉県警察)東松山警察(日语:東松山警察署署) 東松山站前交番 高坂站前交番 大岡交番 高坂西交番 唐子駐在所 野本駐在所 東松山保健所、比企福祉保健總合中心 東松山齋場 比企廣域消防本部(日语:比企広域消防本部) 消防署(東松山消防署) 消防分署(松山北、高坂) 明治維新後,舊松山陣屋士族成立松山
辨務署署。面積大約從數十到三百平方公里,人口從數千人至萬人以上。 1898年6月20日修改〈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後,承接原本在縣廳之下的警察署與撫墾署之職掌,由辨務署第二課負責警察行政,第三課則負責蕃地行政。 1901年,著眼於辨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