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嶋佳苗连续骗婚杀人诈财事件,又称首都圈连续可疑死亡事件(日语:首都圏連続不審死事件),是发生于日本,名为木嶋佳苗(日语:木嶋 佳苗,1974年11月27日出生)的女子利用结婚名义接近被害男子而谋财害命的多宗事件。此案曝光于2009年,经调查后木嶋佳苗被埼玉市地方法院以诈欺、诈欺未遂、偷窃、杀人等多项罪名起诉[注 1],经过三审于2017年由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死刑定谳。
Quick Facts 木嶋佳苗连续骗婚杀人诈财事件、首都圈连续可疑死亡事件(日语直译), 位置 ...
木嶋佳苗连续骗婚杀人诈财事件、首都圈连续可疑死亡事件(日语直译) |
---|
位置 | 日本东京都青梅市、千叶县野田市、埼玉县富士见市 |
---|
日期 | 2009年1月30日-31日、2009年5月15日、2009年8月6日 |
---|
目标 | 在结婚活动中认识的男性 |
---|
类型 | 以一氧化碳中毒致人于死地 |
---|
武器 | 蜂窝煤 |
---|
死亡 | 3(包括未起诉事件则有6人) |
---|
受害者 | 男性(53岁) 男性(80岁) 男性(41岁) |
---|
主谋 | 木嶋佳苗(日语:木嶋佳苗,在狱中结婚后改姓为土井) |
---|
动机 | 诈财杀人 |
---|
Close
Quick Facts 首都圈连续可疑死亡事件, 公诉机关 ...
首都圈连续可疑死亡事件 |
---|
|
公诉机关 | 埼玉地方检察厅 |
---|
公诉日期 | 2010年2月22日 |
---|
被告人 | 木嶋佳苗 |
---|
公诉罪名 | 杀人罪、诈骗罪、诈骗未遂罪、盗窃罪 |
---|
审理法院 | 埼玉地方法院(一审) 东京高等法院(二审) 日本最高法院(终审) |
---|
宣判日期 | 2012年4月13日(一审) 2014年3月12日(二审) 2017年4月14日(终审) |
---|
宣判结果 | 死刑(一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 |
---|
|
调查机关 | 埼玉县警察、警视厅、千叶县警察 |
---|
Close
由于此案系假藉结婚活动所犯下的各种罪行,在日本亦称为“结婚活动杀人事件”、“婚活大量杀人事件”、“婚活连续杀人事件”。
2009年8月6日,埼玉县富士见市月租停车场内的车辆内发现一具41岁男子C的遗体,死者的死因为烧炭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但由于此案不像自杀、且具有多处疑点,埼玉县警察认为有可疑,著手调查。[1]
埼玉县警察调查后锁定死者的女友木嶋佳苗为嫌疑犯,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当年34岁、无固定住所及工作的木嶋佳苗除了C以外,当时与过去曾有多位情夫,其中不少人非正常死亡。埼玉县警察依此断定此案为假藉结婚名义的谋财害命,9月25日以涉嫌诈骗逮捕木嶋佳苗,同时还查获她从同居的40岁千叶县男子手中骗取450万日圆。[2]
至2010年1月,木嶋佳苗因涉嫌连续七次诈骗再度被捕,警方遂以涉嫌诈骗及谋杀等原因深入调查木嶋佳苗;同年2月22日,检方以木嶋佳苗涉嫌谋杀男子A正式起诉她;连同过往的窃盗罪及诈骗罪,这是木嶋佳苗第六次被起诉。10月29日,木嶋佳苗被控涉嫌杀害一名死于东京都青梅市的53歳男子,再度被捕。检方指木嶋佳苗将该男子杀害后,再布置为死者自杀。检方指出,被害者遗体虽然初步被判定为“自杀”,却没有经过解剖程序,在缺乏死因根据的情况下,此案的立案相当不寻常。
- 千叶县松戸市的70岁男子命案
- 2007年8月,千叶县松户市70岁男子死于家中浴室,死因不明。
- 死者生前交付给木嶋佳苗的金钱共计约7400万日圆。
- 东京都青梅市的53岁男子A命案(已起诉)
- 东京都青梅市的53岁男性上班族A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死亡推测时间落在2009年1月30日至1月31日间,但2月4日才被发现。
- A的帐户留有在他死亡前不久转帐1700万日圆到木嶋佳苗帐户的记录。
- 千叶县野田市的80岁男子B命案(已起诉)
- 2009年5月15日,千叶县野田市的80岁男性B死于家中,遗体所在的和室附近发现数个遗留的木炭,死因研判为一氧化碳中毒,其后住家发生火灾,全部烧光。
- B的父亲是知名画家,之前B家中的父亲画作遭窃并卖得高价,B没有怀疑木嶋佳苗,反而怀疑自己的亲人;而在B死亡后不久,木嶋佳苗从他的银行帐户取出约190万日圆。
- 东京都千代田区41歳男子C命案(已起诉)
- 2009年8月6日,东京都千代区的41岁男性上班族C被发现死于埼玉县富士见市月极停车场中的租赁车辆中,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
- 木嶋佳苗假藉要和C结婚的名义,从C手中取得约470万日圆。
- 其他
- 除上述命案,木嶋佳苗被怀疑与两位死亡时间不明的关东男性命案有关。
- 静冈县的40多岁男子(诈欺罪)
- 2008年9月至12月间,合计被木嶋佳苗骗走130万日圆。
- 长野县的50多岁男子(诈欺罪)
- 2008年10月至12月间,合计被木嶋佳苗骗走190万日圆。
- 静冈县的40多岁男子(窃盗罪)
- 2009年1月10日与木嶋佳苗投宿于饭店时,入睡后钱包被偷取5万日圆。
- 50多岁男子(诈欺未遂罪)
- 2009年7月中旬至下旬期间,被木嶋佳苗骗走100多万日圆。
- 东京都的41岁男子(诈欺罪)
- 2009年7月24日,被木嶋佳苗骗走400多万日圆。
- 长野县的50多岁男子(诈欺未遂罪)
- 2009年8月,被木嶋佳苗骗走约140万日圆。
- 埼玉县的30多岁男子(诈欺未遂罪)
- 2009年8至9月间,据说被木嶋佳苗拿走约70万日圆。
- 诈欺手法
- 据说木嶋佳苗是个巧言如簧的人,用骗来的钱租下西池袋3丁目月租22万日圆的高级大厦,出入皆以宾士代步。
- 此外,木嶋佳苗使用假名“吉川樱”,谎称父亲是东大教授,自己是钢琴老师及营养调理师。
- 札记与小说
- 木嶋佳苗的札记及小说连载于《女性自身》杂志[3],2015年,角川书店出版其小说《礼赞》(礼讃)。
- 部落格
- 2014年1月5日起,支持者帮忙将木嶋佳苗写下的文字更新至部落格上。[4]
涉及木嶋佳苗的刑事案件全由埼玉县地方法院审理,案件包含三件命案、六件诈欺及诈欺未遂案、以及一件窃盗案。
第一次审讯为2012年1月10日,最终判决为4月13日,从1月5日选任裁判员至审理结束耗时近100天,审理时间相当长。
下列三件命案,检察官提出下述状况证据:
- 三件命案的共同点
- 三个命案现场烧剩的木炭皆为同一品牌,是木嶋佳苗在蓄意杀人前所购买。
- 三件命案的被害人最后见到的人都是木嶋佳苗。
- A命案
- A的个人电脑及钥匙从其住家被拿走。
- 木炭总重量约20公斤,并非由A开车或骑脚踏车运回家中,也查无A租车的记录,木炭也不是A住所附近所购得;此外亦查无A从网上订购的记录。
- B命案
- B生前并无服用安眠药的习惯,但遗体却检出超过常用剂量10倍的安眠药。
- 遗体喉头理论上应附有因火灾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碳粉,但解剖的结果发现喉上几乎没有碳粉附著。
- C命案
- C的死亡现场并无发现租车的车匙,特地在自杀前将车钥弃置他处并不合理。
- 死亡现场的租用车辆中发现有点炭的火柴棒,却没有找到火柴盒,特地在自杀前将火柴盒丢弃于他处也相当不合理。
- C的手部并无碳粉附著,也不像有接触过木炭,现场亦并无寻获手套。
木嶋佳苗的辩护律师则以“木嶋佳苗是受死者所托将木炭交给死者,死者的死因或为木岛佳苗提出分手导致死者寻短,或为意外”为诉求,主张木嶋佳苗无罪。[5]
木嶋佳苗在上诉审理判决下来后,在监狱中结婚,改变了姓氏。
2017年4月14日,木嶋佳苗确定死刑,成为日本二战投降后第15位女性死刑犯,日本史上第一位由裁判员判决的女性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