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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白色恐怖时期被处决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施水环(1926年9月15日—1956年7月24日),是出身台南的台湾白色恐怖政治受难者。她因遭牵连于“台南市委会邮电支部案”[注 1],而被台湾警备总司令部逮捕入狱,并被该当局指控为中国共产党在台间谍,最终遭中华民国政府处以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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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中国共产党台北市工作委员会遭台湾省保安司令部破获,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蔡孝乾随即“宣告自新”,并向保安司令部提供其有关中国共产党在台事务之详细相关资讯,导致该党多位其他在台人员等遭国民党当局搜捕。此前,中共中央华东局曾派遣干部计梅真、钱静芝等,前往台湾接受蔡孝乾领导。
1952年1月,她就读于国立台湾大学的亲弟施至成,被牵连于“台大工学院支部案”而遭当局搜捕;其后,她将亲弟藏匿于自己宿舍的天花板上长达二年。[3]:470-471
1954年,“台南市委会邮电支部案”爆发,她因故遭牵连而被保安司令部于1954年7月19日逮捕[注 2],并于随后接受当局调查时,被施以暴力对待;当时,她的右眼受创而肿胀,且经常遭遇胃痛及失眠等身心状态恶化情况。不久,保安司令部前往她的住处搜捕施至成;但其已先被她在邮局的工作伙伴方玉琴雇车载离当地(此后,方玉琴被当局逮捕,并被处以13年有期徒刑)。施至成仓皇躲到表哥陈清钰家两日夜,为此陈也被判了12年徒刑。施最后跑去找其台大同学林粤生借了一宿,林知道施没钱,借了五十元给他,后来林粤生也被判15年徒刑。其他两位同学张沧汉和叶子灿则被指控“在施至成藏匿施水环宿舍期间,均曾前往探视,而不告密检举”而同被判七年徒刑。[5]
10月1日起,施水环被监禁于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所在地(当时地址为台北市青岛东路3号,原址今为台北喜来登酒店);在该处,她与丁窈窕等被分配至设置于其中的“缝衣厂”劳动,并于每月获发约新台币12元之薪水。施家寡母信仰上帝,给予狱中女儿精神支柱,12月22日,她在狱中亦皈信基督新教。[6]
1955年7月18日,她寄出第25封家书并于其中表示:“我整天在忙做缝纫工作,每月可领工赁。3月份已领到(新台币)12元,4月份还没领”;由此可知她遭拖欠工资已累计约3次。[4]
当时有些女政治犯连同一些还没断奶的、牙牙学语的、活蹦乱跳的孩子也一起带来,成为全国最年轻的“受刑人”,施的好友丁窈窕怀孕入狱后亦产下一女;1956年7月22日,她于第68封,也是生前最后一封给姊姊的信中写道:“上次要求一件花洋布是想要做送给一个小孩子的,所以要比较可爱的花样,下次如有了,再请给我寄二码来好吗?”[7] 同月24日, 她与丁窈窕一同被政府枪决。其弟施至成后来下落成谜,恐亦遭不测,是少数白色恐怖受难者中至今音讯全无的失踪者。[6][5][8]
林粤生出狱后到台南探访施水环的母亲。施母视外省籍的林粤生如同亲生儿子,将施水环和施至成的部分遗物交托保管;林于2002年将其狱中家书、笔记等提供给绿岛人权园区文史调查团队,后由台湾游艺公司复制,间接促成《流麻沟十五号:绿岛女生分队及其他》一书诞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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