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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母子命案,是发生在台南县新化镇(今台南市新化区)的一起命案,于2003年8月13日发生,凶手刘华崑贩卖线上游戏的虚拟宝物予网咖女店主陈美莉,因认为陈女给予金钱过少,于是决定潜入陈女住处行窃,失风后改为抢劫,并杀害陈美莉与其子康哲溱,全案于同年11月22日破案,恰好是两位死者的百日[1]。2024年,宪法法庭受理由刘华崑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释宪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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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母子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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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台湾台南县新化镇信义路294号4楼 |
坐标 | 23°02′05.8″N 120°18′24.4″E |
日期 | 2003年8月13日 AM 1:30 |
目标 | 陈美莉(母亲,34岁) 康哲溱(儿子,6岁) |
类型 | 捆绑后勒毙 |
武器 | 浴室的浴巾(捆绑) 小孩的内衣(捆绑) |
死亡 | 2 |
主谋 | 刘华崑(26岁) |
动机 | 金钱纠纷 |
刘华崑是一名年轻的游民,与网咖老板娘陈美莉熟识,常到网咖玩线上游戏,陈美莉同情他,聘用他为员工,但刘华崑好吃懒做,瞬即离职,但陈美莉还经常收购刘某的虚拟宝物,认为是帮刘某一把。但刘某因无力支出花用,亦在外行窃,当时正因为窃盗罪被通缉。
2003年8月12日,刘华崑贩卖线上游戏“天堂”虚拟宝物给陈美莉,获利三千元,但刘华崑看见陈女皮夹中尚有数千元,认为陈女给得太少。且陈女丈夫康育斌在中国经商,家中只有她与幼子康哲溱,并无成年男性守护,决定半夜潜入陈美莉家中行窃。
8月13日,凌晨1时30分,刘华崑用从大楼一、三楼等地取得的螺丝起子与水果刀,撬开陈美莉四楼住处大门后进入屋内,他从屋内略开的卧室房门窥视陈美莉、康哲溱母子两人在内,等陈女走出房门时,刘华崑以右手向后压制,左手勒住陈女的脖子,强行拖进房内,并以丝袜塞住陈女嘴巴,在床上以浴巾捆绑手脚,搜刮陈女皮夹,取得七千元现金的同时,康童突然醒来,刘嫌再以小孩的内衣物捆绑康童的手、脚并塞住嘴巴。
刘华崑在卧室内拼命搜索,未发现财物,前往客厅继续搜刮,但发现卧室无声无响,立刻前往卧室查看,才发现陈女自行挣脱捆绑,并试图拨打电话报警,刘华崑决定杀死陈女,勒住其脖子,并压住其头部,使之窒息。确定陈女死亡后,见陈女面貌姣好,突然间色心大起,一面手淫,一面舔舐陈女遗体乳房,最后仍未尽兴,不顾当时陈女为生理期,依然指奸其遗体,一分钟即射精。刘为了掩盖真相,将陈女的遗体泡入浴缸,伪装陈女为溺死。刘华崑认为六岁的康童认识自己,恐怕遭到指认,亦将康童吊挂在衣柜内绞死灭口,并认真清理现场,清晨4点去除证据后才离去。
上午9点30分,二女儿康巧慧打电话回家迟迟无人接听,请锁匠开门后才发现尸体,而当时在港明高中国中部上课的大女儿康蜜馨就仿佛受到心灵感应浑身不舒服,她致电回家询问后才知道恶耗,由教官护送回家。[3]
刘华崑认为还是可能东窗事发,为了避免警方追缉,于是投案,以窃盗罪入狱服刑,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孰料他因手淫射精,棉被中尚有一滴精液,且因绞死康童之时留下汗渍,成为铁证而被捕。
本案于2005年5月20日被最高法院判处刘华崑死刑定谳,目前羁押于台南看守所,等待枪决。虽然凶手犯行凶残毫无人性,但2024年四月为止凶嫌依旧未伏诛,长达18年。2024年,宪法法庭受理由刘华崑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释宪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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