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头)设置的地方下级官吏。主要职责為維護地方治安、鼓勵百姓務農、代本所(日语:本所)、領家(日语:領家)征收年貢(日语:年貢)。地頭職得抽取一定的年貢收益。 國地頭(日语:国地頭) 地頭代(日语:地頭代) 文治勅許(日语:文治の勅許) 莊園公領制(日语:荘園公領制) 安堵 新補地頭(日语:地頭#発展)
守護、應仁之亂等動亂,守護的權限也跟著擴張。 镰仓时代的守护為守护人奉行(しゅごにんぶぎょう),室町时代為守护职((しゅごしき)。 守護代 文治勅許(日语:文治の勅許) 守護領(日语:守護領) 守護所(日语:守護所) 守護大名 守護領國制(日语:守護領国制) 半國守護(日语:半国守護) 分郡守護(日语:分郡守護)
鎌倉時代月宣旨),朝廷承认鎌倉对东国的合法支配。 元历元年(1184年)鎌倉设置公文所、问注所、侍所等行政机关,政权实体形成。 文治元年(1185年)灭亡平家,文治勅許(日语:文治の勅許),任命全国各地设守护、地头,掌握地方军政权。 建久元年(1190年)源赖朝被任命为常设武官的最高职位右近卫大将。
大江廣元後,源賴朝因戰功位列公卿,公文所改為政所(日语:政所),大江廣元亦為別當之一。據《吾妻鏡》文治元年(1185年)11月12日條記載,依大江廣元建言,源賴朝在諸國設置守護、地頭,史稱「文治勅許(日语:文治の勅許)」,確立幕府的基本盤。 源賴朝去世後,其嫡子・源賴家繼位。為限制其濫權,由十三位有力御家
镰仓幕府政所(日语:政所))和問注所(日语:問注所),確立行政与司法机构。 1185年(文治元年),平家灭亡(敌对武家势力灭亡)。 同年,朝廷允许镰仓在諸国设置守护与地头职位(文治勅許(日语:文治の勅許))。 1189年(文治5年),源赖朝发动奥州征伐(日语:奥州合戦),讨灭奥州藤原氏(消灭有能力与镰仓对抗的最后一个武家势力)。